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印发《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平稳安全复工复产 工作方案》的通知
桃防控18号
各乡镇(街道)、县直及驻桃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确保我县工业企业平稳安全复工复产,经研究,现将《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平稳安全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工业企业平稳安全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我县企业平稳安全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一、执行上级指令。严格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月31日下发的《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精神。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的供水、供电、油气、通讯等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必需的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企业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相关企业除外,上级规定范围外的企业不得提前复工。如上级对企业复工时间有新的变化,按最新要求执行。
二、落实防控责任。县工信局、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制订周密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的防疫宣传、职工排查、隐患消除、现场验收等工作,确保疫情零发生、零蔓延。高新区内企业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监督实施,高新区外企业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监督实施并向县工信局报备。各工业企业要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岗定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认真开展排查。按照上级要求,各工业企业要对所有员工、供货配送员等涉企人员进行逐一排查、摸清底子、建立台帐。排查工作要做到五看:一看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和疑似病例者;二看是否属于湖北籍并在春节期间回过湖北省;三看是否在14天内去过湖北省;四看是否在14天内接触过湖北省来桃(返桃)人员;五看是否有发热症状。对属于以上五类情况的员工,高新区内企业须向高新区管委会报告,高新区外企业须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并向县工信局报备,不能安排其参加复工复产。
四、强化防控举措。各工业企业要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制定细化复工复产方案,超前规范落实各项防控防疫措施,发放口罩、手套等防疫用品,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工作。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和员工健康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引导员工增强防范意识,返厂期间采取分餐制,不搞大型活动和集会等群体活动;规范建立晨检和员工病假记录制度,对出现发热、咳嗽情况的员工,应立即送往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全员安全教育。化工(危化品)、医药等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特殊作业规范及各种设备检测维修安全规程,确保安全复工复产。
五、严格申报审批。已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的工业企业可提交复工复产申请(含《防疫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申报表》《防疫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承诺书》《企业复工人员排查花名册》)。高新区内企业向高新区管委会申报,高新区外企业向属地乡镇(街道)申报并向县工信局报备。需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的,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接到开工申请后,高新区内企业由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县防控指挥部摸排调查组逐一验收,高新区外企业由县工信局牵头联合属地乡镇(街道)、县防控指挥部摸排调查组逐一验收,对确实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含湘安办明电〔2020〕6号文件规定三种条件),上报县防控指挥部批准。县防控指挥部审定批复后,高新区管委会、县工信局方可通知企业开工。对擅自提前复工复产的企业,或未按要求落实有关防疫主体责任,导致发生疫情的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防疫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申报表
2.防疫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承诺书
3.企业复工人员排查花名册
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标语
5.XXX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6.工业企业复工复产验收表
7.上岗员工晨检登记表
附件1
防疫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申报表
申请企业(盖章) | |||
企业地址 | |||
企业类型及主要产品 | 24小时值班电话 | ||
企业法人 (实际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企业具体负责复工 工作的联络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复工时间 | 申请复工人数 | ||
成立疫情防范小组及 制定方案情况 | |||
厂区环境消毒杀菌情况 | |||
企业职工“五看”的自查 及处置情况 | |||
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 准备情况 | |||
高新区管委会或 县工信局、属地乡镇 (街道)现场验收意见 | 验收意见:
签名:(盖章) | ||
县防控指挥部 审批意见 | 审批意见:
签名:(盖章) | ||
附件2
防疫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承诺书
(模板)
桃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因生产经营需要,经慎重考虑,我司拟定于2020年 月 日复工复产。我们承诺,已成立企业疫情防范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已按要求开展职工排查,对厂区环境进行消毒杀菌,准备了充足的防护用品;启动复工后,我们将严格履行企业的防疫工作主体责任,开工不举行庆典、不聚会、不扎堆,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同时,我们将按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发生疫情,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企业(盖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3
企业复工人员排查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 件号码 | 电 话 | 复工后住址 | 14天内是否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和疑似病例者 | 是否属于湖北籍并在春节期间回过湖北省 | 是否在14天内去过湖北省 | 是否在14天内接触过湖北省来桃(返桃)人员 | 是否有 发热症状 | 具体情况说明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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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注:所有员工均需准确登记在册,涵盖高管、行政人员、生产人员、食堂、门卫工作人员等厂内生产、生活的所有人员,不得漏报、瞒报、错报。
填报人(签字):
附件4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标语
1.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战役。
2.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势头。
3.强化联防联控,依法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4.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坚决遏制疫情扩散。
5.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6.全力以赴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
7.冬春季是传染病高发季节,市民要增强卫生健康意识,加强锻炼,规律作息,提高自身免疫力。
8.戴口罩是阻断呼吸道分泌物传播的有效手段。
9.在餐前便后、外出回家、接触垃圾、抚摸动物后要记得洗手。
10.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做好自我防护。
1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环境整治。
12.科学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知识,提高
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13.新型冠状病毒可以人传人,请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
14.有发热症状患者,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15.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力防控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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