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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营主体遴选公告

来源: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2025-12-10 09:50 字体:【

一、项目概况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是提高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以及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核心环节。当前,桃源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交易模式与交易技术落后,交易行为不规范,市场监管缺乏有效手段与机制,不利于要素畅通与农业产业现代化,严重制约了农民增收与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为此,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桃源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桃政办函〔202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目标、市场体系组成及其职能分工、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依据《实施方案》正式启动桃源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营主体的公开遴选。本项目旨在通过引入第三方运营服务机构,提供规范化、市场化的专业服务,以期激活桃源县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加速要素流通,为全县农村产业的全面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服务需求

(一)建设运营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全县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建设、交易组织与运行管理,包括规则制定、信息发布、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指导服务、数据统计、市场监管等工作,组织农村产权现场或网络竞价交易,承办全县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业务。

(二)搭建涵盖农村产权交易及其配套服务、金融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功能的农村产权综合服务数字平台系统,对接省、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搭建县乡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推动全县一体化经营,为全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综合化、社会化、数字化服务。

三、合作方式

(一)独立主体:合作企业负责组建专业、独立的农村产权交易运营主体,在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的监督与指导下独立运营桃源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二)合同签订:详细合作方案待企业确定之后,双方再进行具体协商、约定并正式签约。

四、遴选资格条件

(一)参与遴选企业需为依法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到递交申报材料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七)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遴选程序

(一)意向企业申报。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接服务的企业于2025年12月18日上午10点前将申报资料(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不得有活页)一式五份、U盘电子档一份(PDF格式U盘存储)交到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芳,联系电话:0736-6622538。申报材料包括:《桃源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运营合作申报书》以及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佐证材料。

(二)现场核查评审。由代理公司组织评审专家对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综合评审,择优选择1家确定为桃源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运营合作企业。

(三)网上公示。评审结果将在桃源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合作企业。

(四)签订合同。合作企业与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六、注意事项

(一)参加遴选企业递交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资料不予退还。

(二)本次遴选不受报名数量限制。

附件:桃源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营合作申报书及评分细则表。

附件.doc

桃源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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