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社会组织乱象整顿典型案例公告
为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和“红顶中介”整顿工作,进一步规范桃源县社会组织行为,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桃源县民政局现将近期查处的社会组织乱象整顿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案例名称】
桃源县民政局查处“桃源县气排球协会”非法活动案
【基本情况】
2026年9月2日,桃源县民政局在网络排查中发现“桃源县气排球协会”开展活动的情况。经核查,“桃源县气排球协会”于2025年以协会名义在某学校公示栏公示活动场所,并于2026年1月开展了相关活动。经核实,“桃源县气排球协会”未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开展活动,系非法社会组织。
【处置情况】
桃源县民政局依法开展调查,约谈负责人,向其宣讲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法规,说明“桃源县气排球协会”未经登记的情况,要求其不得以协会名义开展活动,并予以劝散。同时,函告桃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法履行业务主管监管职责,做好后续常态化监管工作,排查辖区及行业内同类非法社会组织,严防违规组织违规活动反弹。
【案例启示】
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属于非法社会组织,应当依法予以查处。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应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等官方渠道核实登记信息。
桃源县民政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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