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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 桃源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6-03 15:16 【字体: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1年上半年初中及以下层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认定范围

现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本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桃源县的应届(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和往届毕业生(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流程

1.申请申报

⑴上半年网上申报时间:6月11日至6月24日。

⑵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⑶申请人网上申报时应选择“桃源县教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⑷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

⑸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现场确认时提交的准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⑹申请认定报名成功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点击“退出”按钮关闭网报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体检

体检地点:桃源县中医院

体检费用:申请人自理

体检表:申请人无需自己打印,医院有体检表提供,体检时需在体检表上贴好与网报系统一致的照片。申请人须在工作日内空腹到医院体检,相关事宜可咨询桃源县中医院体检中心,电话号码:0736-6637765

3.现场确认

⑴时间: 6月21日—6月28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

⑵地点:桃源县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⑶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且未达退休年龄)。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需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无需提交)。

⑤桃源县中医院出具的当年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⑥《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无需提交纸质资料)。

⑦标准一寸证件照一张(与上传到网报系统里的照片一致)。

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注: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且须提交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入学录取名册及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学校公章)。否则,需要参加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三、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1年 8月31日以前(以通知为准)

2. 地点:桃源县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3. 咨询电话: 138******5018(傅)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操作指导手册

  桃源县教育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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