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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医保
来信人 邵** 来信日期 2023-10-29
信件索引号 202300291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我大学是在衡阳读的,上大一的时候我的医保转去了衡阳学校那边,现在我毕业回来了,我这几天在网上看,发现我的医保还在衡阳,我现在想把我的医保转回户籍地(湖南桃源),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医保局 回复日期 2023-11-03
办理结果

邵女士

您好!您来信询问“您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大学是在衡阳读的,上大一的时候我的医保转去了衡阳学校那边,现在我毕业回来了,我这几天在网上看,发现我的医保还在衡阳,我现在想把我的医保转回户籍地(湖南桃源),应该怎么做?”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湘 政办发〔2022〕67号)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41号)参保缴费政策规定: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31日;原已按照学年度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医保待遇享受期统一延长至当年的12月31日。根据以上条款规定,如你是今年应届毕生的话,今年的居民基本医保险待遇享受期至2023年12月31日。现在您可在您的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缴纳2024年度的民民医疗保险费,具体操作办法是:您先在您的微信“湘医保”上把衡阳参居民医保的信息做暂停申请,然后在村(居)委做新增就可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详情请咨询0736-6611002。

专此回复!


 

 

桃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