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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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新农合医保 | ||
来信人 | 李** | 来信日期 | 2017-10-30 |
信件索引号 | 201710301107084719 | ||
信件内容 |
我本人两口子都在外面买了职工医保,每年村里都会要求我们再买新农合医保,对此我网上查询并咨询说是两者不能重复买,而我又问了村组干部说还是要买,以家庭为单位一人都不能漏。那问题来了,既然都买不进去,那钱去了哪里?是你们人社局宣传有误还是基层自作主张?请领导核实后明确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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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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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日期 | 2017-11-17 |
办理结果 |
网友: 您好,您的“在外面买了职工医保,村里要求再买新农合医保”一帖已收悉,现将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局、湖南省民政局《关于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4号)第五点参保方式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 由于我县是外去务工大县,每年外去务工人员达20多万人,为确保此类群体均能享受到国家医保政策,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在外务工人员由务工单位买了职工医保的,出具当地医保部门收费依据,可以不再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桃源县城乡居民医疗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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