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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乡村振兴暨安全饮水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比选

来源:桃源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1-12 09:21 【字体:

桃源县水利局现就桃源县乡村振兴暨安全饮水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比选,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实施主体(投资人)参与比选活动。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桃源县乡村振兴暨安全饮水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

(二)方式:公开比选;

(三)项目概况: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

供水规模



1

茶庵铺自来水厂

万吨/天

1.86

2

三里溪自来水厂

万吨/天

2

3

戈尔潭自来水厂

万吨/天

3.2

4

西安片区农村水厂

万吨/天

0.2

5

木塘垸自来水厂

万吨/天

1

6

芦花联营水厂

万吨/天

1.3

建设工期

2

总投资

万元

45158.00

(四)特许经营范围、期限

项目建设范围内各农村乡镇供水厂及其延伸管网覆盖范围的供水及自来水收费权。特许经营期限30年。

(五)资金筹集与投资回报安排:

特许经营权取得者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筹集,投资回报为自来水供水水费收入。

二、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一)比选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01月 12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

(二)比选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01月 22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三)比选文件的开启地点:桃源县水利局会议室;

四、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交纳保证金;

(二)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查验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查验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至比选现场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资料需为每页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后递交比选文件,出席并自始至终参加比选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其比选文件将被拒收;

(三)比选文件(含纸质文档和U盘电子文档)须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于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比选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签署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且不得确定该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其递交的比选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比选文件,无效比选文件将不予开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也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拆分转包给他人;

(五)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比选文件提供期限截止时间之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桃源县水利局提出。

五、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桃源县水利局

地    址:漳江镇黄花西路6号

联 系 人: 陈新华

联系电话: 1871168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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