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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

发文时间:2023-07-25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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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2.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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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法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4.咨询、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736-6600153;

5.救济渠道: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