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和监督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满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县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城乡居保制度实施以来从未参保的城乡居民,通过“智慧人社”APP参保登记或向户籍地乡镇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进行参保登记,县城乡居保中心进行审核后即可在各村助农取款点、农行及其他合作银行网点、手机“湘税社保”APP凭身份证号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