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桃源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桃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桃委乡振发〔2022〕3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和驻桃各相关单位:
现将《桃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大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桃源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0日
桃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大行动”
工作方案
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最好的成效迎接国家后评估和省市考核,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三大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标“四个不摘”“三个落实”要求,聚焦重点人群、重点政策、重点任务、重点问题,动员全县上下以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力争在国家后评估和省市考核中再获佳绩。
二、主要任务
6月上旬至今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着重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三大行动,即部门政策大落实行动、县乡村三级大走访行动、稳收增收大帮扶行动,坚决守住“零返贫零致贫”底线目标,确保脱贫户、监测户人均收入增速达到10%以上,确保所有政策全面落实,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部门政策大落实行动。全面落实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暨突出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切实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集中组织开展部门政策大落实行动。全面推进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社会保障、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政策落实,同时围绕保障脱贫户和监测户的收入水平,提升保障力度,创新制定帮扶政策,确保不出现因政策未落实而返贫致贫的问题,9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开展县乡村三级大走访行动。全面落实全市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大走访”活动要求,聚焦10个“是否”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大走访,即①“四个不摘”责任体系是否明晰。②所有农户一户一画像,监测对象应纳尽纳、风险消除、帮扶措施是否精准。③脱贫户监测户收入增长是否可持续,能否达到“两个高于”目标。④脱贫户监测户务工信息采集是否准确,就业帮扶措施是否到位。⑤政策落实是否有遗漏。⑥资金项目管理是否规范。⑦信访舆情隐患是否清零。⑧帮扶手册填写是否规范。⑨群众认可度是否较高。⑩中央、省、市反馈的问题整改是否到位,迎接考核评估是否有底。一是县级领导走访。书记、县长负责走访辖区内所有重点帮扶村及易地搬迁安置点,其他县级领导走访联点乡镇辖区内所有村,9月底前完成。二是乡村振兴局班子成员走访。主要走访监测户数量前十位的村和无监测户的村,9月底前完成。三是乡级走访。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负责走访辖区内所有监测户,其他班子成员走访联系村所有“六类对象”、因灾因意外户、疑似风险人群,9月底前完成。四是村级走访。村(社区)两委干部共同走访本村所有农户,驻村工作队也要对所有农户全覆盖走访,9月底前完成。五是结对帮扶责任人走访。结合二季度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对所有脱贫户、监测户走访全覆盖。各驻村工作队、县直单位、乡镇(街道)于6月20日前将走访情况报告交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稳收增收大帮扶行动。为确保今年我县脱贫户、监测户人均收入不折不扣达到10%以上的增速目标,开展稳收增收大帮扶行动,10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关注“六类”特殊对象,即关注因疫情影响务工的群体、发展产业出现困难导致大额负债的群体、2021年人均纯收入在6900元上下的群体、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群体、单独老人户和分散供养特困户及孤儿群体、医疗和教育等刚性支出明显超出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群体。推进“六大”增收举措,即落实发展生产经营、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加快帮扶车间建设、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加大政策性收入保障力度、加大社会帮扶力度等举措增收。算好“四项”收入,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算准政策性收入、算实务工收入、算齐生产经营性收入、算清赡养收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重点工作,省、市极为重视,全县各级各单位始终都要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县级领导要妥善安排时间,进村入户调研、督导、协调解决问题;各单位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所有帮扶责任人都要合理调配工作安排,扎实入户走访和帮扶,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县级领导对所联乡镇(街道)、村(居)开展“三大行动”负领导责任;相关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政策落实和问题整改负主体责任,其他后盾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帮扶干部的帮扶工作负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开展“三大行动”负主体责任;工作队队长、队员和村党组织书记是本村(居)开展“三大行动”直接责任人;所有帮扶干部是帮扶对象的包保责任人。全县上下都要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大行动”。
(三)严肃督查问责。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牵头,对各单位和乡镇(街道)、村(居)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三大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问题。对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三大行动”打折扣、搞变通,出现重大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部门政策大落实工作方案
2.县乡村三级大走访行动工作方案
3.稳收增收大帮扶行动工作方案
附件1:
部门政策大落实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进暨突出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在全县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部门政策大落实行动,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切实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全面推进教育、医疗、住房、饮水、产业、就业、社会保障、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政策落实,同时围绕保障脱贫户和监测户的收入水平,创新制定帮扶政策,提升保障力度,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确保不出现因政策未落实而返贫致贫的问题。
二、完成时限
2022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各牵头责任部门就政策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至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政策内容
(一)教育保障
1.普惠性教育资助政策。脱贫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监测户,下同)应优先纳入国家普惠性资助政策。公办、普惠性和非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入园补助:1000元/生/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寄宿生全额发放,非寄宿生减半发放)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免费发放教辅资料;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普高助学金3000元/生/年,普高免学费省级示范高中2000元/生/年、市级示范高中1600元/生/年,免费发放教科书、教辅资料;中职教育阶段:中职助学金(含初中起点的高职前两年教育)3000元/生/年,中职免学费2400元/生/年,技校免学费3200元/生/年。
2.“雨露计划”助学政策。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在其它补助基础上叠加给予1500元/人/期的扶贫助学补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脱贫家庭子女。上述扶持对象在校就读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助学补助。辍学、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不纳入扶持范围。补助资金由县乡村振兴局通过扶贫补助明白卡发放到户。
3.送教上门。做好适龄残疾儿少和深度厌学的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残疾学生、特困供养户等“五类对象”学生送教上门服务,每月送教上门2次,送教上门学生应有学籍,且必须有“送教上门”台账及一人一档资料。(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4.控辍保学。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开展“三帮一”劝返,建立“三帮一”劝返台账和一人一档资料,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特困供养户(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等“五类对象”必须劝返。
(二)住房保障
坚持“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原则,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监测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的户(监测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对象唯一住房属C、D级危房的纳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划,做到应改尽改。
(三)医疗保障
1.落实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政策。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20元/人。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00%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对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贫监测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50%资助。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坚持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2.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80%以上,其中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80%。
3.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倾斜支付。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将超限额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合规费用。
4.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一是住院医疗救助。救助对象住院发生属于医疗救助政策支付范围内,达到救助标准以上、10万元以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部分,按一定比例救助;对一类救助对象不设起付线,按照90%比例给予救助;对二类救助对象,起付线原则上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确定,按照70%比例给予救助;对三类救助对象,起付线原则上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确定,按照50%比例给予救助。二是门诊医疗救助。按照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范围实行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不超过8000元;对一类救助对象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9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二类救助对象设起付线为1000元,年度限额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5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按照相应类别救助对象住院医疗救助标准执行,纳入住院医疗救助年度限额进行救助。三是建立再救助制度。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且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经规范的申请、审核程序,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再救助,防止发生因病返贫致贫。
5.落实慢病签约服务。脱贫户、监测户家庭人口中有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医生签约应签尽签,且每季度开展一次慢病随访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6.全面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每个建制乡镇有公立乡镇卫生院,有2名以上注册的全科(助理)医师;每个行政村有合格的卫生室,有1名以上合格的乡村医生(含派驻)。
7.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制乡镇卫生院有中医馆,能提供“四有”服务。
(四)农村饮水安全
1.脱贫户、监测户安全饮水有保障。解决好脱贫户、监测户生活用水无保障、水质不达标、取水不便捷等造成饮水安全无保障或通管不通水等问题。
2.建立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制定县级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相关政策制度,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县级配套资金。
3.制定季节性缺水应急预案。
4.对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开展饮水水质一季度一检测,对私人水厂覆盖人群进行民意调查并开展水质检验。
(五)社会保障
1.兜底保障。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收入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的,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对象,按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有一定经济收入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的,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二类对象;将一段时间内有可能依靠产业就业帮扶的,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类对象。一类对象按400元/月/人全额兜底,二类对象差额兜底,三类对象大部分为差额兜底,也有少部分可能是全额兜底。对未纳入社会保障兜底的农村低保对象,根据家庭收入情况差额发放低保金;对农村特困人员(五保对象),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1.3倍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重病患者,经本人或其近亲属申请,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
2.养老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65周岁及以上完全失能或部分失能的低保对象发放50元/人/月的生活补贴(同时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其中一种补贴)。百岁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600元/人/月。
3.孤儿生活补贴。散居孤儿950元/月/人,集中供养孤儿1350元/月/人。
4.组织乡镇(街道)对受委托人为非法定监护人的,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与受委托照护人签订委托照护协议,并落实照护责任。
5.残疾人“两项”补贴。对困难(低保)残疾人给予75元/人/月的生活补贴;对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给予75元/人/月的护理补贴。
6.残疾人政策落实。落实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0元/人/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260元/人/年;高中阶段残疾人学生教育助学1400元/人/学年;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教育助学1000元/人/学年;残疾人大学生教育助学(专科4000元/人、本科5000元/人、硕士及以上层次6000元/人一次性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教育助学不论专科、本科、硕士及以上层次,均按3000元/人给予一次性资助。
(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1.支持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监测对象可参照执行。
2.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
3.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
4.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5.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6.贴息方式:湘银保监发〔2021〕18号印发之日(即2021年6月29日)起新发放、续贷、展期给脱贫户用于自主发展产业的5万元(含)以下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023年12月31日前产生的利息享受全额贴息,2024年及以后的贴息政策另行规定。
(七)就业帮扶
1.一次性交通补助。对跨省、跨县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可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补贴标准分别为400元、200元,此前已享受过一次性交通补助的人员不重复享受。
2.“311”服务。对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提供“311”就业服务。(每年至少提供3次岗位信息、1次职业培训信息、1次职业指导)
3.公益性岗位。保障2022年度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数不低于2021年,通过县财政“一卡通”按月打卡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4.就业帮扶车间。按照乡村振兴车间建设标准和要求,完成169个车间建设任务,保障2022年度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数不低于2021年。
(八)产业帮扶
1.督导脱贫攻坚期内未到期的产业帮扶项目实施主体按时按政策落实对帮扶对象的利益联结机制协议。
2.采取委托企业管理的模式,带动村集体发展产业。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50%为村集体委托企业管理资金,每个项目实施主体每年按管理资金的8%对村集体进行收益分红,收益分红的70%可以算作村集体经济收入,用于公益事业,30%可以补助给低收入人口发展产业。
3.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对有产业发展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监测户采取提供生产资料、技术指导服务、收购农产品、务工就业等形式的直接帮扶,并签订利益联结机制协议。
(九)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1.设施配套完善。安置住房周边道路、给排水、供电、通讯、污水处理等基本配套设施齐备并可正常使用,消防设施配备到位、设置合理,逐步完善集中安置点充电桩、停车棚、杂物间等基础设施。
2.管理服务到位。将搬迁群众纳入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享受和迁入地群众同等的教育、医疗、社会福利、养老等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管理达到“有场所、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活动”。
3.后续帮扶措施。易地搬迁户至少享受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兜底保障三项政策中的一项政策。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行业部门、乡镇街道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政策落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汇聚更大力量,扎实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落细。
2.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行业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牵头抓好政策落实,同时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实时掌握最新动态,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政策落实,形成协调联动、层层落实的工作合力。
3.周密组织,注重实效。各行业部门要对各自承担的政策进行梳理,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各类群体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建立工作台账,细化月度、季度、年度重点任务,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政策落实“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县行业部门政策落实清单
序号 | 政策类型 | 政策内容 | 我县基本情况 | 责任领导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教育保障 | 1.普惠性教育资助政策。脱贫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监测户,下同)应优先纳入国家普惠性资助政策。公办、普惠性和非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入园补助:1000元/生/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寄宿生全额发放,非寄宿生减半发放)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免费发放教辅资料;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普高助学金3000元/生/年,普高免学费省级示范高中2000元/生/年、市级示范高中1600元/生/年,免费发放教科书、教辅资料;中职教育阶段:中职助学金(含初中起点的高职前两年教育)3000元/生/年,中职免学费2400元/生/年,技校免学费3200元/生/年。 2.送教上门。做好适龄残疾儿少和深度厌学的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残疾学生、特困供养户等“五类对象”学生送教上门服务,每月送教上门2次,送教上门学生应有学籍,且必须有“送教上门”台账及一人一档资料。 3.控辍保学。对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开展“三帮一”劝返,建立“三帮一”劝返台账和一人一档资料,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特困供养户(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等“五类对象”必须劝返。 | 已落实情况: 1.学生资助。根据中央、省级教育部门政策要求,上半年我县已落实县内就读“五类对象”学生8700人,打卡资助金额247.15万元。 2.送教上门。已对全县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开展送教上门,做到应送尽送,送教率100%,完成了每月2次的送教任务,符合上级考核要求。 3.控辍保学。对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排查,无“五类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对辍学的一般学生开展多次“三帮一”劝返工作,并建立了“三帮一”劝返台账及一人一档资料,符合上级考核要求。 存在的问题: 义务教育阶段县外就读学生教育资助落实到位情况不明、底子不清。 工作措施和建议: 1.全面摸清县外就读学生享受资助情况,确保底数清楚。 2.对县外就读学生未享受资助的,由我县按标准予以资助。
| 汤赛男 | 县教育局 | 各乡镇街道 | 9月30日前 |
“雨露计划”助学政策。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对象),在其它补助基础上叠加给予1500元/人/期的扶贫助学补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脱贫家庭子女。上述扶持对象在校就读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助学补助。辍学、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不纳入扶持范围。补助资金由县乡村振兴局通过扶贫补助明白卡发放到户。 | 已落实情况: 目前已完成摸底统计,需补助1416人212.4万元,拟于6月底前发放完成。 存在的问题: 无
| 熊世成 | 县乡村振兴局 | 各乡镇街道 | 9月30日前 | ||
2 | 住房保障 | 坚持“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的原则,对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监测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的户(监测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六类对象唯一住房属C、D级危房的纳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划,做到应改尽改。 | 已落实情况: 2022年300户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已上报省住建厅,但改造任务及资金还未下达,县住建局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提前安排乡镇进行摸底、排查,确定改造对象,登记造册,为提前完成改造任务奠定了基础,等省住建厅任务下达马上进行实施。 存在的问题: 无
| 于惠平 | 县住建局 | 各乡镇街道 | 9月30日前 |
3 | 医疗保障 | 1.落实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政策。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20元/人。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00%资助(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对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贫监测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50%资助。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坚持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2.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住院待遇保障水平,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总体稳定在80%以上,其中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80%。 3.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倾斜支付。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在扣除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后,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将超限额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合规费用。 4.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一是住院医疗救助。救助对象住院发生属于医疗救助政策支付范围内,达到救助标准以上、10万元以内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部分,按一定比例救助;对一类救助对象不设起付线,按照90%比例给予救助;对二类救助对象,起付线原则上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确定,按照70%比例给予救助;对三类救助对象,起付线原则上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确定,按照50%比例给予救助。二是门诊医疗救助。按照特殊疾病门诊病种范围实行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不超过8000元;对一类救助对象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9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二类救助对象设起付线为1000元,年度限额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按照50%的比例给予救助;对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按照相应类别救助对象住院医疗救助标准执行,纳入住院医疗救助年度限额进行救助。三是建立再救助制度。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支付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且有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经规范的申请、审核程序,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再救助,防止发生因病返贫致贫。 | 已落实情况: 1. 落实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政策。2022年各部门共资助困难群众参保46885人,资助金额1237.84万元,特困对象、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除已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外,均已享受100%的参保资助。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贫监测对象的除“六类”人员外,均享受了50%资助。 2.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截止5月底,困难群体县域内住院报销8160人次,基本医疗支付1983万元,政策内报销比例83.3%,已达到县域内政策内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的要求。3.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按照《常德市医疗保障局常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事项的通知》(常医保发〔2022〕7 号),截止5月底大病保险基金共支付2995人次,报销1325万元,其中困难群体支付970人次,报销208万元。 4.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一类、二类对象市域内就医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均全部实行“一单式”结算,截止5月底已有8536人次享受医疗救助664万元。 存在的问题: 1.落实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政策。一是监测对象参保的问题。新增的监测对象未参保的可以补缴320元后享受待遇,个别未及时补缴;“六类”人员中职工、大学生、刑满释放人员等异动后必须及时参保,避免出现待遇空窗期。二是脱贫对象参保的问题。按照《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1 号)文件要求,只有新生儿、监测户、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才能中途参保,新增的脱贫户、特困户、低保户、重残户等对象中有不属于以上情形的,中途参保无政策依据,有漏保的风险。 2.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功能。困难人群基本医疗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支付后,实际报销比例为79.3%。从脱贫攻坚期间的六重保障过渡到现在的三重保障,实际报销比例从90%下降到79.3%,待遇有所降低,困难群众有落差感,影响参保患者对医保政策满意度的评价。3.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起付线从5000元调整到了6500元,报销比例比脱贫攻坚期低了5个百分点,影响个别参保患者对医保政策满意度的评价。 4.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一是三类救助对象认定工作尚未开展。二是对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需要纳入住院医疗救助年度限额进行救助的以及需要再救助工作,因涉及到年度限额,尚未开展。 工作措施和建议: 1.加强部门衔接。及时和各部门沟通,确保各部门将新认定的监测户、特困户、低保户、重残户等困难对象,及时函告我局,便于明确待遇享受时间,确保参保无遗漏、待遇无疏漏。二是加强乡镇督导。督导各乡镇及时将异动困难人员及时参保。 2.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待上级新的政策出台后积极落实,最大程度保障困难人看病就医的要求。 3.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将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超限额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费用报销,减轻大病群众负担,减少群众因病致贫风险。加大政策宣传,让群众了解大病保险的优惠政策。 4.联合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着手制定三类救助对象认定标准和流程。积极开展数据筛查和统计,及时加强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患者和需要再救助的对象的数据跟踪,确保年底精准再救助。 | 孙华伟 | 县医保局 | 县民政局 县残联 县乡村振兴局 各乡镇街道 | 9月30日前 |
4 | 健康服务 | 1.落实慢病签约服务。脱贫户、监测户家庭人口中有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医生签约应签尽签,且每季度开展一次慢病随访服务。 2.全面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每个建制乡镇有公立乡镇卫生院,有2名以上注册的全科(助理)医师;每个行政村有合格的卫生室,有1名以上合格的乡村医生(含派驻)。 3.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制乡镇卫生院有中医馆,能提供“四有”服务。 | 已落实情况: 1.全面实现乡村医疗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乡镇(中心)卫生院和行政村(居)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情况。28个建制乡镇和413个村(居)都已建成合格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培养了198名全科医生,实现了每个建制乡镇(中心)卫生院全科医生2个及以上目标。其中33个村卫生室由卫生院派驻医生定期坐诊,其余卫生室都有合格村医。 2.慢病签约服务管理工作。农村脱贫人口和重点监测对象实现了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其中四类慢病患者11392人,全部按要求和标准随访到位,服务记录按要求录入基层卫生信息管理系统。 3.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全县28个建制乡镇(中心)卫生院中医药服务已实现全覆盖,全部配备了中医馆,做到了有中医药服务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服务,提供了10项以上中医理疗服务,有200种以上中药饮片,开展了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服务。 存在的问题: 无 | 翦 影 | 县卫健局 | 各乡镇街道 | 9月30日前 |
5 | 农村饮水安全
| 1.脱贫户、监测户安全饮水有保障。解决好脱贫户、监测户生活用水无保障、水质不达标、取水不便捷等造成饮水安全无保障或通管不通水等问题。 2.建立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制定县级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相关政策制度,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县级配套资金。 3.制定季节性缺水应急预案。 4.对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开展饮水水质一季度一检测,对私人水厂覆盖人群进行民意调查并开展水质检验。 | 已落实情况: 1.脱贫户、监测户饮水安全有保障已落实。 2.建立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制定县级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相关政策制度已落实。 3.制定季节性缺水应急预案已落实。 4.正在开展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私人水厂水质检测。 存在的问题: 1.农村供水工程养护县级配套资金112万元尚未落实。 2.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应急改造。 工作措施和建议: 1.维修养护县级配套资金正在按程序县委县政汇报解决; 2.供水工程运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应急改造,准备报乡村振兴项目库,通过衔接资金逐步解决。 | 熊世成 | 县水利局 | 各乡镇街道 | 9月30日前 |
6 | 社会保障 | 1.兜底保障。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收入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的,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对象,按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有一定经济收入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的,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二类对象;将一段时间内有可能依靠产业就业帮扶的,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类对象。一类对象按400元/月/人全额兜底,二类对象差额兜底,三类对象大部分为差额兜底,也有少部分可能是全额兜底。对未纳入社会保障兜底的农村低保对象,根据家庭收入情况差额发放低保金;对农村特困人员(五保对象),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1.3倍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重病患者,经本人或其近亲属申请,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 2.养老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65周岁及以上完全失能或部分失能的低保对象发放50元/人/月的生活补贴(同时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其中一种补贴)。百岁老人生活补贴600元/人/月。 3.孤儿生活补贴。散居孤儿950元/月/人,集中供养孤儿1350元/月/人。 4.组织乡镇(街道)对受委托人为非法定监护人的,指导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与受委托照护人签订委托照护协议,并落实照护责任。 | 已落实情况: 1.三类兜底保障对象全部按政策实行分类救助;对农村特困人员(五保对象),按我县今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400元/月/人的1.3倍(520元/月/人)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每月都是“对象申请”与“主动摸排”相结合,确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重病患者,经本人或其近亲属申请,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确保“应保尽保”。 2.全县养老补贴全部按照政策按月进行了一卡通精准打卡发放,成功率100%,满意度100%。1-5月,基本补贴对象共计发放636人次,3.18万元,百岁老人对象共计发放259人次,15.54万元。(文件依据:湘财社〔2015〕28号、常民发〔2017〕35号) 3.全县共有社会散居孤儿53人,通过财政惠民惠民一卡通发放基本生活费950元/人/月;儿童福利机构暂无集中供养孤儿。目前全县留守儿童共计3705人,从2016年开展了指导乡镇和村居对留守儿童父母和受委托监护人签订了《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和《农村留守儿童委托协议书》。儿童主任定期家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家庭,讲清监护人责任,落实照护责任。 存在的问题: 无 | 翦 影 | 县民政局 | 各乡镇街道 | 9月30日前 |
7 | 残疾人政策落实 | .残疾人“两项”补贴。对困难(低保)残疾人给予75元/人/月的生活补贴;对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给予75元/人/月的护理补贴。 | 已落实情况: 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70元/月提高到75元/月,已发放到位。 存在的问题: 无 | 翦 影 | 县民政局 | 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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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0元/人/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260元/人/年;高中阶段残疾人学生教育助学1400元/人/学年;高中阶段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教育助学1000元/人/学年;残疾人大学生教育助学(专科4000元/人、本科5000元/人、硕士及以上层次6000元/人一次性资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教育助学不论专科、本科、硕士及以上层次,均按3000元/人给予一次性资助。 | 已落实情况: 1.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正在进行部门数据比对,数据比对完后启动代缴工作。 2.残疾人助学上级要求从9月份开始,暂未启动。 3.残疾人机动轮椅补贴数据录入已完成,共需982人26万元,补贴暂未发放。 存在的问题: 无 | 翦 影 | 县残联 | 各乡镇街道 | 9月30日前 | ||
8 |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 | 1.支持对象: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监测对象可参照执行。 2.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 3.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 4.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5.贷款条件: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含)之间。 6.贴息方式:湘银保监发〔2021〕18号印发之日(即2021年6月29日)起新发放、续贷、展期给脱贫户用于自主发展产业的5万元(含)以下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023年12月31日前产生的利息享受全额贴息,2024年及以后的贴息政策另行规定。 | 已落实情况: 我县2022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测算量为2820万元。目前各乡镇对贷款需求摸底已完成。 拟贷款对象完成村申请,正在进行乡镇(街道)、支行初核,待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农商行复核审批后完成发放。 2.截止到2022年6月7日,我县已完成5笔18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正在陆续发放中。 截止到2022年5月底,我县贷款余额1164笔5642.08万元,获贷率为5.96%(超过省局要求的获贷率达到5%以上的标准)。 存在的问题: 无 | 熊世成 | 县乡村振兴 | 县农商行 各乡镇街道 | 9月30日前 |
9 | 就业帮扶 | 1.一次性交通补助。对跨省、跨县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可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补贴标准分别为400元、200元,此前已享受过一次性交通补助的人员不重复享受。 2.“311”服务。对未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提供“311”就业服务。(每年至少提供3次岗位信息、1次职业培训信息、1次职业指导) 3.公益性岗位。保障2022年度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数不低于2021年,通过县财政“一卡通”按月打卡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4.就业帮扶车间。按照乡村振兴车间建设标准和要求,完成169个车间建设任务,保障2022年度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数不低于2021年。 | 已落实情况: 1.一次性交通补助。今年以来,全县共为987名出县务工脱贫劳动力(其中跨省628人、跨县359人)发放一次交通补助32.3万元。截止目前,累计为19647名出县务工脱贫劳动力发放一次交通补助679.34万元,一次交通补助政策享受实现动态清零,应补尽补。 2.“311”服务。每个月收集发布1次乡村振兴稳岗就业岗位信息清单,举办专场招聘会6场,发动乡镇(街道)点对点输送务工人员,成功推荐214名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截止目前,对有就业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已实现“311”服务全覆盖。 3.公益性岗位。全县共开发1915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人口1915人,不低于2021年(1915人),全部通过县财政“一卡通”按月打卡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4.就业帮扶车间。全县共建设乡村振兴车间116家,共吸纳845名脱贫劳动力就近就业(2021年建设车间113家,吸纳脱贫劳动力889人就业)。 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乡村振兴车间建设难度大。由于乡村振兴车间的政策补贴项目少、额度小,企业对进乡村创办振兴车间的积极性不高,乡村振兴车间规模难以做大做强。 工作措施和建议: 持续加力抓好乡村振兴稳岗就业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指标,重点加大对乡村振兴车间建设的督促指导力度,强化乡镇(街道)创建责任,加大政策补贴资金投入,从衔接资金中安排对振兴车间的物流补贴、场租补贴、稳岗补贴,从就业资金中安排社保补贴,切实提升企业进乡村创办振兴车间的积极性。 | 钟 黎 | 县人社局 | 县乡村振兴局 各乡镇街道 | 9月30日前 |
10 | 产业帮扶 | 1.督导脱贫攻坚期内未到期的产业帮扶项目实施主体按时按政策落实对帮扶对象的利益联结机制协议。 2.采取委托企业管理的模式,带动村集体发展产业。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50%为村集体委托企业管理资金,每个项目实施主体每年按管理资金的8%对村集体进行收益分红,收益分红的70%可以算作村集体经济收入,用于公益事业,30%可以补助给低收入人口发展产业。 3.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对有产业发展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监测户采取提供生产资料、技术指导服务、收购农产品、务工就业等形式的直接帮扶,并签订利益联结机制协议。 | 已落实情况: 1. 产业扶贫工作从2018年-2020年,共审批实施项目212个,投入产业扶贫资金8342.5万元,对我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进行了全覆盖,并签订了利益联结机制协议。每年对项目实施主体的经营状况进行督导。 2. 2021年共投入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265.8万元,共申报项目84个。每个项目实施主体均与1-2个重点帮扶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薄弱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已按投入资金50%的10%对所带动村进行收益分红,分红凭证已收集存档。 3. 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项目实施主体均与有产业发展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监测人口建立了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收购农产品、务工就业等形式的直接帮扶,并签订利益联结机制协议。 存在的问题: 1. 由于监测户动态调整比较频繁,个别乡镇调整项目利益联结对象不够及时,协调项目实施主体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开展产业帮扶主动性不强,存在观望的现象,导致了考核时新纳入的监测户存在没有产业帮扶的情况出现。 2.项目实施主体平时对有产业发展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监测户开展提供生产资料、技术指导服务、收购农产品、务工就业等形式的直接帮扶后,个别乡镇未能及时收集佐证材料,从而导致在迎各级考核检查时出现临时抱佛脚,手忙脚乱的现象。 工作措施和建议: 1.各乡镇(街道)时刻关注本辖区动态调整后新纳入监测户信息,及时安排2021年和2022年的产业帮扶项目,对新纳入的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在家务农6个月以上的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有产业发展意愿的从事相同产业的监测户进行发放生产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收购农产品等形式的直接帮扶。属于社会兜底的监测户及时安排2022年的产业帮扶项目对其进行每人每年100元的收益分红。两种方式均要签订利益联结机制协议。 2.对于“两有”监测户直接帮扶利益联结履行情况台账资料收集问题。建议各乡镇(街道)每个季度找帮扶主体收集一次,按逻辑顺序整理到位备检。 | 熊世成 | 县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街道 | 9月30日前 |
11 | 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 1.设施配套完善。安置住房周边道路、给排水、供电、通讯、污水处理等基本配套设施齐备并可正常使用,消防设施配备到位、设置合理,逐步完善集中安置点充电桩、停车棚、杂物间等基础设施。 2.管理服务到位。将搬迁群众纳入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享受和迁入地群众同等的教育、医疗、社会福利、养老等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管理达到“有场所、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活动”。 3.后续帮扶措施。易地搬迁户至少享受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兜底保障三项政策中的一项政策。
| 已落实情况: 1. 设施配套完善方面。安置点按照省“五通、五化、六有”要求,全面配备到位,达到“配套完善、功能合理、环境整洁、宜居宜业”,基础设施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经近两年来排查整改,消防设施已经更新配齐、设置合理。 2. 管理服务到位方面。安置点均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政府统筹管理,搬迁群众纳入迁入地和迁出地共同管理,享受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各集中安置点基本选址在乡镇集镇或者中心村,就医就学等比较方便。安置点服务管理基本达到有场所、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活动“五有”要求,基本实现搬迁群众办事有地方、议事有组织、纠纷有人管、困难有人帮。 3.后续帮扶措施方面。根据湖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大数据平台,2022年第一季度末数据显示,全县易地搬迁户至少享受了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兜底保障三项政策中的一项政策。全县易地搬迁户共有劳动力总人数5616人,其中有就业意愿劳动力人数4707人,已就业劳动力人数4707人,就业率100%,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家庭均实现至少1人就业。自主产业发展507户756人,委托产业帮扶3230户11098人,资产收益69户236人。社保兜底755户1374人。 存在的问题: 1.设施配套完善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大部分安置点缺摩托车棚、充电桩(消防安全要求)、杂物间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少数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不够到位等。 2.管理服务到位方面。不同程度存在宣传教育等活动开展少,公共活动、处理纠纷、解决困难等工作台帐不全不完善等问题。分类施策,快速整改。对于目前发现的问题,以乡镇为主体,加快整改落实。 工作措施和建议: 1.分类施策,快速整改。对于目前发现的问题,以乡镇为主体,加快整改落实。一是公共基础设施有待完善问题。对于安置规模较大、现实需求突出、建设条件良好(主要是建设用地等)的安置点,尽快配套建设摩托车棚、充电桩、杂物间等基础设施。同时,积极筹划、逐步完善各安置点相关设施。二是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正在对已出现问题的西安集镇、黄石集镇、茶庵铺集镇等安置点进行整改处理。三是公共服务管理薄弱环节问题,县联席办认真抓好指导、督导工作,督促各安置点补齐台帐不全不规范等工作短板,尽快整改到位。 2.加强排查,立查立改。按市发改委部署安排,再开展一次后续扶持专项排查整改工作。计划6月20日前完成排查,全面摸排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6月21日至7月5日进行全面整改,确保7月20日前易地扶贫搬迁问题全部“清零”。 | 孙华伟 | 县发改局 | 各乡镇街道 | 9月30日前 |
附件2
县乡村三级大走访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压实县、乡、村三级及所有结对帮扶干部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治责任,牢牢守住“零返贫零致贫”底线目标,确保创先争优,决定在全县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大走访”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大走访”活动要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迎接国家、省后评估考核,逐村评判,逐户核查、逐项分析,聚焦10个“是否”:①“四个不摘”责任体系是否明晰。②所有农户一户一画像,监测对象应纳尽纳、风险消除、帮扶措施是否精准。③脱贫户监测户收入增长是否可持续,能否达到“两个高于”目标。④脱贫户监测户务工信息采集是否准确,就业帮扶措施是否到位。⑤政策落实是否有遗漏。⑥资金项目管理是否规范。⑦信访舆情隐患是否清零。⑧帮扶手册填写是否规范。⑨群众认可度是否较高;⑩中央、省、市反馈的问题整改是否到位,迎接考核评估是否有底。通过走访,全面摸排整改问题,持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各项工作不留“死角”、杜绝“盲区”。
二、工作任务
(一)县级走访
1.走访对象。县党政主要领导共同走访全县所有重点帮扶村及易地搬迁安置点;其他县级领导按照联乡镇安排,走访联点乡镇(街道)辖区内所有村(社区)。
2.走访任务。县级领导要以督查的方式走访村,要摸清“1个底子”、掌握“6个情况”,对走访村全面综合评判,搞好调度、落实问题整改。摸清整村防返贫监测底子,主要包括:监测户是否应纳尽纳的底子;风险消除是否稳定的底子;帮扶措施是否精准的底子;脱贫户、监测户收入增长是否可持续的底子。掌握“6个情况”:①“3+1”保障及“三落实”情况;②产业、就业帮扶情况;③村信访舆情情况;④群众认可度情况;⑤村里是否有群众公认非常困难的对象,是什么原因,是否纳入监测,怎样帮扶;⑥资金项目管理情况。党政主要领导要深入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核查配套设施、公共服务建设情况是否到位,各类帮扶是否到位,群众认可度怎样。县级领导对走访村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对乡村无力解决的问题,调度相关行业部门帮助解决。
3.完成时间。9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部门走访
1.走访对象。县乡村振兴局班子成员走访县内监测户数量前十位的村和无监测户的村。
2.走访任务。乡村振兴局通过走访,全面掌握全县落实监测、帮扶工作情况,注重从走访中研判分析存在的倾向问题,并拿出针对性解决方案。重点是“三核查一分析”:①核查“六类对象”精准画像。村里对“六类对象”画像是否实事求是,表述是否精准,纳入或不纳入的理由是否充分、佐证是否齐全。②核查应纳尽纳情况。对监测户较多的村,看纳入是否精准,风险消除是否稳定。无监测户的村,重点核查“疑似风险人群”应纳尽纳情况,看是否有“应纳未纳、体外循环”情况。③核查脱贫户监测户帮扶措施。核查脱贫户监测户帮扶措施是否有针对性,监测户能否消除风险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户是否能稳定消除风险。④搞好综合分析。乡村振兴局要根据走访情况,逐村分析,形成报告。
3.完成时间。9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乡级走访
1、走访对象。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共同走访辖区内所有监测户;其他班子成员走访联系村所有“六类对象”、因灾因意外户、“疑似风险人群”。
2、走访任务。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通过走访,切实把村里情况底数搞清,把落实进度搞准,把各项责任压实,真正打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主要是“五个核清”:①核清村里各类底数是否精准。村内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重病重残户、特困户、因灾因意外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户底数是否精准,画像是否精准、是否应纳尽纳、台账是否准确齐全。②核清帮扶措施是否精准。已消除风险的监测户是否能稳定消除风险,风险消除是否精准,未消除风险的是否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消除风险点。③核清7类情况。即:核清“三保障”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核清家庭收入情况,去年收入多少、今年预估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骤减情况,脱贫户收入是否增加,收入增速是否高于当地群众收入增速,监测户收入是否能稳定增长,是否有稳定增加收入的帮扶措施;核清务工情况,务工人数、务工地点、务工时间等是否准确;核清有无因困难弃学情况;核清因灾因意外家庭支出骤增、收入骤减的情况,是否有返贫致贫风险点,结合家庭收入综合分析;核清帮扶措施是否有成效;核实帮扶手册填写是否规范。④核清村里有无群众公认困难户。⑤核清村信访舆情“清零”情况,群众认可度是否较高。
3.完成时间。乡镇(街道)要对走访情况认真研讨,召开走访专题研究会,逐村分析研究,不回避问题,制定整改提升方案,以乡镇为单位形成走访报告,报送到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村级走访
1、走访对象。村(社区)两委干部共同走访本村所有农户,驻村工作队也要开展所有农户全覆盖走访。
2、走访任务。村级走访要做到“2个全覆盖”,一是走访农户全覆盖,不漏一户一人;二是走访任务全覆盖,不漏一项一条,严格按照各级走访任务及村里应该落实的其他工作,在走访过程中逐项完成,召开专题会研讨会,逐项分析,不回避问题,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形成报告,报送到乡镇(街道)。走访农户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入户走访。以下5类对象必须入户走访:①监测户;②脱贫户;③重病、重残户;④低保户、特困供养户;⑤因灾因意外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户和“疑似风险人群”。二是集体走访。对脱贫人口多、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可以以开屋场会、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情况、倾听诉求、解决问题。三是电话回访。对常年在外打工家中无人的农户进行电话回访,掌握情况。
3.完成时间。9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结对帮扶责任人走访
1.走访对象。全县所有脱贫户、监测户(含今年新增户和已消除风险户),务必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2.走访任务。全县所有结对帮扶责任人要按照“能入户务必入户、确实无法入户电话沟通”的方式,认真细致完成集中走访任务,重点做到“五摸排一判断”。①摸排返贫致贫风险。未纳入监测对象的,对照“十个有无”和“五必纳”要求,看有无返贫致贫风险;纳入监测对象的,看制定的帮扶措施是否精准,落实情况如何,能否按要求消除风险;已消除风险的,看风险消除是否稳定。②摸排收入增长情况。看有无制定稳收增收帮扶计划,计划是否有针对性操作性;核算上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预估收入增长能否达到10%;是否属于收入下滑户,下滑原因是什么、幅度有多大、帮扶措施有哪些。③摸排“三保障”政策落实。对照“十个到位”全面摸排教育、住房、医疗、安全饮水等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教育重点看有无失学辍学对象,教育资助(含“雨露计划”)、“送教上门”是否到位。住房重点看住房质量如何,有无安全鉴定表,是否属于“视觉危房”。医疗重点看是否人人参保,“四类慢性病”签约及随访服务是否落实,医保参保补助、住院报销及医疗救助是否到位。安全饮水重点看水质是否达标,有无季节性缺水严重或人力取水距离过远等情况。④摸排“两业一兜”情况。产业重点看签订的分红协议是否落实;有无小额信贷需求,如有需求,是否符合贷款“只能户贷户用或自主抱团发展、只能用于发展生产”等政策规定,如有需求且符合政策规定,是否贷了款。就业重点看有能力有意愿人员是否务工,未务工的是否享受“311”就业帮扶,实际务工信息与村级台账、国省系统填报信息是否一致,有无参加公益岗位、补贴是否及时发放,新增县外就业人员一次性交通补贴是否到位。兜底保障重点看低保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否及时发放。⑤摸排群众诉求。结对帮扶对象目前最大的困难是什么,急盼解决的问题有哪些,有无信访诉求。⑥搞好综合判断。对结对帮扶对象返贫致贫风险、政策落实情况、满意度认可度作出综合判断。高度关注脱贫户因支出骤增或收入锐减造成生活困难的,是否转为监测户;已消除风险脱贫户是否能稳定增收,是否需要“回流”转入,重新监测。
3.完成时间。6月20日前全面完成。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谋划、以身作则,带头开展走访活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提升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要以真抓实干、立行立改的作风搞好“大走访”活动,细致走访、逐项排查、专题研讨、整改提升。
3.严格督查考核。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走访情况进行督导,按照谁走访谁负责的原则,对走访活动推进不力、走访不实、成效不好,省市检查仍发现较多问题的相关单位或个人,按程序追责问责,并将走访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附表:1.县级领导走访村(社区)情况表
2.县乡村振兴局班子成员走访村(社区)情况表
3.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大走访”入户记录
4.结对帮扶责任人集中走访入户记录
5.结对帮扶责任人集中走访情况报告
附表1
县级领导走访村(社区)情况表
走访县级领导:
走访时间: 2022 年 月 日
走访村(社区):
参加走访人员:
走访村(社区)主要情况:
走访照片(2张):
附表2
县乡村振兴局班子成员走访村(社区)情况表
走访人员:
走访时间: 2022 年 月 日
走访村(社区):
参加走访人员:
村(社区)防返贫监测帮扶走访分析报告
附表3
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大走访”
入 户 记 录
桃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
乡镇(街道):
姓 名:
职 务:
工 作 要 求
1.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共同走访辖区内所有监测户,其他班子成员走访联点村(社区)所有“六类对象”(监测户、脱贫户、低保户、特困供养户、重病户、重残户)、因灾因意外的户和“疑似风险人群”。
2.按照“看、问、核”要求,参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监测帮扶手册如实填写入户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定期召开党(工)委会专题研究,提出有效解决措施。
3.市县两级将对入户走访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定期进行入户核实,按照谁走访谁负责的原则,对走访活动推进不力、走访不实、成效不好,省市检查仍发现较多问题的,将严肃追责。
4.本年度10月底前按要求完成走访任务。
村简要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村农村人口总数 户 人,监测户 户 人(其中已消除风险的监测户 户 人,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 户
人),脱贫户 户 人,低保户 户 人,特困供养户 人,重病 人,重残 人,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人,易地搬迁户 户 人,小额信贷 户,公益性岗位 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个,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万元。
二、经走访,疑似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点的户。
三、经走访,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的户。
四、经走访,稳定增收的帮扶措施缺乏可行性的户。
五、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是否低于5万元,今年能否达到5万元以上,详细说明收入来源及金额(不包括转移性收入)。
六、本村是否有农户公认非常困难的对象,是否需建议纳入监测并提交相关会议进行研究。
七、本村是否有信访舆情;若有,是否可控并描述具体情况及涉及人员。
入 户 记 录
村 月 日 星期
一、基本情况
户主姓名 |
| 家庭人数 |
|
户属性(可多选) | ¨监测户(风险是否已消除:¨是 ¨否)¨脱贫户 ¨低保户 ¨特困供养户 ¨重病户 ¨重残户 ¨因灾因意外的户 | ||
二、家庭收入
2021年家庭 人均纯收入(元) |
| 预计2022年家庭 人均纯收入(元) |
|
三、“3+1”保障
项 目 | 主要情况 | 存在问题的描述具体情况 |
义务教育是否能正常就学 | ¨是¨否 |
|
是否因贫无法入读幼儿园、高中、大学 | ¨是¨否 |
|
家庭成员均参加医保 | ¨是¨否 |
|
职工医保是否断档 | ¨是¨否 |
|
住房安全是否有保障 | ¨是¨否 |
|
安全饮水是否有保障 | ¨是¨否 |
|
四、就业务工(请核实务工信息采集是否准确:1.务工人数¨是 ¨否;
2.务工人员姓名 ¨是 ¨否;3.务工人员联系电话 ¨是 ¨否;4.务工单位及地点¨是 ¨否)
务工人数 | 与2021年比 2022年务工人数 | 与2021年比预计2022年务工总收入 | 务工人员和收入减少原因 | 是否开展就业帮扶 | 务工收入减少对家庭收入的影响程度 | |||||||
增加 | 持平 | 减少 | 增加 | 持平 | 减少 | 是 | 否 | 较大 | 一般 | 无影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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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因灾因意外情况 (家庭是否有因灾因意外情况,有¨请填写该表,
无¨则无需填写)
具体情况说明 | 伤亡人员 是否为主要劳动力 | 财产 损失 | 自付费用 | 对家庭收入的影响 | ||||
姓名 | 是 | 否 | 较大 | 一般 | 无影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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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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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病慢病重残(家庭是否有重病慢病或重残人员,有¨请填写该表,
无¨则无需填写)
姓名 | 年龄 | 病种/残疾类型(等级) | 今年是否住院 | 日常药费 | 是否为主要劳动力 | 对家庭收入的影响 | |||||
是 | 否 | 自付药费 | 是 | 否 | 较大 | 一般 | 无影响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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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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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2022年政策落实情况(在享受的政策后打“√”)
教育助学 |
| 残疾补贴 |
| 低 保 |
|
医保参保补贴 |
| 就业帮扶 |
| 特 困 |
|
危房改造 |
| 产业帮扶 |
| 慢病签约 |
|
大病救助补贴 |
| 公益岗位 |
| 其 他 |
|
临时救助 |
| 小额信贷 |
|
八、群众反馈
自述目前面临哪些重大困难 | 具体表述: |
村里是否有公认家庭确实困难的户 | ¨是 ¨否 |
若有,请说明情况: | |
对驻村工作队的满意度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对村“两委”的满意度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对村里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满意度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九、初步评判
根据摸底和自述情况, 是否有疑似返贫致贫风险点 | ¨是 ¨否 | ||
若有,请说明情况: | |||
脱贫户、监测户帮扶手册填写是否规范 | ¨是 ¨否 | ||
帮扶措施是否有针对性 | ¨是 ¨否 | 稳定增收的帮扶措施 是否切实可行 | ¨是 ¨否 |
已消除风险的监测户是否能稳定消除风险 | ¨是 ¨否 | 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是否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消除风险点 | ¨是 ¨否 |
若疑似存在风险点或帮扶措施选项为“否”,请提出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 |||
附表4
结对帮扶责任人集中走访
入 户 记 录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工 作 要 求
1.按照“五摸排一判断”,全面摸排结对帮扶对象有无返贫致贫风险、各项政策是否落实、目前的主要困难和诉求,如实填写入户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解决措施或建议。
2集中走访活动于6月20日前完成,活动结束后,《入户记录》一式两份,一份自行保存,一份留村部存档备查。
3.区分市派驻村工作队、县直单位、乡镇(街道)三个层面,上交集中走访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5)。其中,结对帮扶责任人属市直单位派出的,由市派驻村工作队汇总情况;属县直单位派出的,由各派出单位汇总情况;属乡村两级派出的,由乡镇(街道)汇总情况。情况报告于6月20日前交县乡村振兴局,市派驻村工作队情况报告同时报市县两级乡村振兴部门。
入 户 记 录
村 月 日 星期
一、基本情况
户主姓名 |
|
| 家庭人数 |
|
户属性 |
| ¨监测户(风险是否已消除:¨是 ¨否) ¨未纳入监测的脱贫户 | ||
二、返贫致贫风险摸排情况
“十个有无”摸排情况 | 是否存在该类情况 | 存在问题的描述具体情况 |
因突发大病或旧病复发住院,个人自付额度较大。 | ¨是¨否 |
|
因遭遇车祸等意外,家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或因意外导致大额支出,或因家庭主要劳动力失业致使生活困难 | ¨是¨否 |
|
因遭受自然灾害,家庭收入骤减或家庭损失较大 | ¨是¨否 |
|
因整户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如慢性病患者),村民公认家庭确实比较困难 | ¨是¨否 |
|
住房属“视觉危房”,安全住房无保障 | ¨是¨否 |
|
水质不达标、用水极为不便,饮水安全无保障 | ¨是¨否 |
|
家庭成员未参加医保 | ¨是¨否 |
|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失学辍学 | ¨是¨否 |
|
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就读,特别是被录取大学生无力就读 | ¨是¨否 |
|
因子女服刑老人生活困难,因丧偶致使家庭生活难以为继 | ¨是¨否 |
|
“五必纳”摸排情况 | 是否属于该类情况 | 是否已经纳入监测对象 |
家庭成员有大病、在校生(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以上)2021年以来新增的整户低保户 | ¨是¨否 | ¨是¨否 |
被住建部门认定为C、D级危房,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农户 | ¨是¨否 | ¨是¨否 |
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6900元,家庭成员有大病或重残对象、且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农户 | ¨是¨否 | ¨是¨否 |
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6900元,且家中有3个及以上在校生(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以上) | ¨是¨否 | ¨是¨否 |
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家庭,“三保障”及安全饮水保障存在风险,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的农户 | ¨是¨否 | ¨是¨否 |
三、收入增长摸排情况
2021年家庭 人均纯收入(元) |
| 预计2022年家庭 人均纯收入(元) |
| 收入增长幅度(%) |
|
该户的收入构成 | (经营性收入、务工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及其他收入分别是多少,其他收入请具体说明) | ||||
制定的帮助增收的主要帮扶措施 |
| ||||
该户是否属于收入下滑户 | ¨是 ¨否 | 落是收入下滑户,列出下滑原因及帮扶措施 |
| ||
四、“三保障”政策落实摸排情况
有无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对象 | ¨有 ¨无 | 教育资助(雨露计划)是否到位 | ¨是 ¨否 | 是否有送教上门对象及是否按要求落实 | ¨有,已落实 ¨有,未落实 ¨无该类对象 | |
目前住房情况 | ¨自有住房 ¨租房住居 ¨投亲靠友 ¨其他情况(具体说明) | 目前住房 是否安全 | ¨是 ¨否 ¨存疑 | |||
家中是否全部参加医保 | ¨是 ¨否 |
| 监测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残对象享受医保参保补助情况 | (该类对象医保自己交了多少钱,政府补助了多少) | ||
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类慢性病”签约及季度随访情况 | (请填写:1.家中是否有“四类慢性病”对象,姓名,患何种病。2.若有,家庭医生今年来开展了几次随访及随访时间。3.有无同一对象患两种“四类慢性病”,但只随访了其中一种病的。) | |||||
住院报销及医疗救助情况 |
| |||||
安全饮水水质是否达标,有无季节性缺水严重或人力取水距离过远等情况 | (若有水质不达标,季节性缺水严重,人力取水距离过远等情况,请具体描述) | |||||
五、“两业一兜”摸排情况
是否签订有 产业分红协议 | ¨有 ¨无 | 签订的分红 协议是否落实 | ¨是 ¨否 | 若未落实, 原因是 |
| ||||
是否有小额信贷需求 | ¨有 ¨无 | 该户的贷款需求是否符合“只能户贷户用或自主抱团发展、只能用于发展生产” 等政策规定 |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 ||||||
若该户有小额信贷需求,是否已贷了款。若未贷到款,原因是 |
| ||||||||
该户目前就业对象的具体情况 | 姓名: 就业单位地点: 联系电话: 姓名: 就业单位地点: 联系电话: 姓名: 就业单位地点: 联系电话: 姓名: 就业单位地点: 联系电话: | ||||||||
实际就业情况(姓名、单位、地点、联系电话)与村级台账及国省系统信息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请记录具体情况 |
| 家中是否存在能就业而未就业人员。若有,得到了哪些帮扶(“311帮扶措施”是否落实) |
| ||||||
家中是否有今年新增县外就业人员,若有一次性交通补贴是否到位 | ¨已到位 ¨未到位 ¨无该类对象 | 低保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是否及时发放 | ¨已到位 ¨未到位 ¨无该类对象 | ||||||
六、群众诉求摸排情况
自述目前面临哪些重大困难 | 具体表述: |
村里是否有公认家庭确实困难的户 | ¨是 ¨否 |
若有,请说明情况: | |
对驻村工作队的满意度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对村“两委”的满意度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对村里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满意度 |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
九、综合评判
根据摸底和自述情况, 是否有疑似返贫致贫风险点 | ¨是 ¨否 | ||
若有,请说明情况: | |||
已消除风险的监测户是否能稳定消除风险 | ¨是 ¨否 | 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是否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消除风险点 | ¨是 ¨否 |
若疑似存在风险点或帮扶措施选项为“否”,请提出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 |||
附表5
结对帮扶责任人集中走访情况报告(模板)
(县直单位或乡镇或驻村工作队)
(2022年 月 日)
一、整体情况
月 日, (单位)组织 名结对帮扶责任人赴 县 乡 村开展集中走访,共走访脱贫户 户 人。其中,实地上门 户 人,电话走访 户 人。
二、摸排出的主要问题
1.返贫致贫风险方面。共性问题:一是,二是,三是。具体问题:(到户到人)。
2.收入增长方面。共性问题:一是,二是,三是。具体问题:(到户到人)。
3.“三保障”政策落实方面。共性问题:一是,二是,三是。具体问题:(到户到人)。
4.“两业一兜”方面。共性问题:一是,二是,三是。具体问题:(到户到人)。
5.群众诉求方面。共性问题:一是,二是,三是。具体问题:(到户到人)。
三.问题整改的措施及建议
附件3
稳收增收大帮扶行动工作方案
为确保今年我县脱贫户、监测户人均收入增速达到10%以上的目标,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稳收增收大帮扶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22年6月7日至10月31日。
二、帮扶对象
全县所有脱贫户、监测户,重点关注“六类”特殊对象:一是因疫情影响外出打工“应出未出”、“中途回流”、“效益明显下降”的群体。二是发展产业出现破产或产品滞销,导致大额负债,并且短期内很难改善的群体。三是2021年人均纯收入在6900元左右的群体。四是整户无劳动能力,无法通过自身发展产业增收的群体。五是单独老人户、分散供养特困户和孤儿(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群体。六是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明显超出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群体。
三、帮扶举措
重点落实“六大”增收举措:
1.大力发展生产经营性收入。一是将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向增收困难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倾斜,扶持其通过发展种养业快速增收;二是帮助脱贫户和监测户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方式与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营组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三是对于缺乏劳动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采取土地流转、入股分红、代种代养等方式增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不断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一是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增收困难且有务工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二是公益性岗位工资不能低于4000元/年,对于增收困难较大的,可适当提高公益性岗位工资;三是根据需要,尽量多开发一些村级公益性岗位用于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四是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发钱不搞事”、“人岗不匹配”、“账实不符”等违规现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3.加快帮扶车间建设步伐。一是加快建设帮扶车间。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引进帮扶车间,县人社局要加大认证力度,力争每村至少有一家帮扶车间;二是加大岗位开发。各乡镇村(居)要和帮扶车间加强衔接,争取尽量多开发就业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脱贫对象和监测对象就业;三是提高薪资水平。县人社局要用好用活就业项目资金,指导帮扶车间制定合理的薪资水平,助力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4.加大消费帮扶力度。一是各后盾单位要全面摸底,及时掌握点村脱贫户和监测户农副产品积压现状,各乡镇和后盾单位食堂尽量采购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农副产品;二是各乡镇和村(居)的电商网点要优先销售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农副产品;三是提倡各帮扶责任人购买自己结对户的农副产品,秉着“有啥买啥,多少买点”的原则,通过消费帮扶增加他们的收入。(责任单位:各县直和驻桃后盾单位、各乡镇街道)
5.加大政策性收入的救助力度。一是对于增收有困难,且家中有低保对象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可通过提高低保档次和增加低保人数增收;二是对于增收有困难,且家中无低保对象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可通过申请纳入低保增收;三是对于单独老人户、分散供养特困户、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增收有困难的,可通过政府和社会救助增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6.加大社会帮扶力度。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相关部门结合自身优势,广泛动员各级社会组织、非公企业、能人大户、爱心人士等积极参与对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帮扶工作,持续开展爱心助学、志愿者公益服务、困难妇女儿童资助等系列帮扶活动,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帮扶氛围。(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
四、算好收入
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算好四个方面的收入账:
1.算准政策性收入。由村支两委统一提供到户政策性收入明细清单,做到转移性收入(低保、五保、两项补贴、涉农各类补贴、养老金等)“分毫不差”、“颗粒归仓”。不仅是为了防止收入“漏算”,更主要是为了防范出现对政策落实不到位、不精准的质疑和“系统问题数据”。
2.算实务工收入。务工收入是很多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但往往少报或瞒报。对于此种情况,一是帮扶责任人要多与外出务工的脱贫对象本人沟通,讲清相关政策,争取他们的信任和支持,了解他们在外务工的真实收入状况;二是对于在外务工,特别是在大中城市务工,收入上报明显偏低的,本人不愿沟通交流,家庭增收又达不到标准的,村支两委要通过多途径打听其务工收入真实情况,在有真凭实据的情况下按真实情况计算其家庭务工收入。
3.算齐生产经营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在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总收入中的占比高,则证明收入结构好,产业发展有力,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足,反之则说明脱贫质量差。因此,对脱贫户和监测户的生产经营收入要做到“能算尽算”,切不可随意估算。
4.算清赡养收入。能签赡养协议或有赡养收入的,要补签好赡养协议;赡养协议不规范的,要完善好协议条款,特别是要严防虚假代签;签了赡养协议的,一定要对当事双方搞好“锁口”,明确的赡养收入,一定要督促落实到位,有赡养收入的,一定要算入收入总额。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到实现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是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求,是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最重要的政治任务。
2.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要承担主体责任,相关行业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要靠前指挥、全程参与、精准施策。
3.确保工作实效。强化作风建设,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落实增收措施要做到精益求精,不摆花架子、不走过场。
中共桃源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 2022年6月1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