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桃源县委办公室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桃办〔2019〕12号),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县政府办)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桃源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马宏志
办公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街道办文昌东路004号
邮编:415000
联系方式:0736-6622639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8:00-12:00 15:00-18:00 (7月1日-9月30日)
内设机构:
值班室(桃源县人民政府值班室)、秘书组、机要室(政务信息技术组)、社会发展组、督查室(桃源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综合信息组(桃源县人民政府经济调研室)、政工人事组、机关事务组(财务室)、县长热线办公室(桃源县人民政府县长热线办公室)、为民办实事办公室、城镇管理组、金融组。
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县政府部门工作。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县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省、市、县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考核。
(八)负责受理、处理群众对县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九)负责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
(十)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稿;负责起草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汇报材料;组织和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县政府的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组织起草县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
(十一)对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带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十二)搜集、研究和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十三)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的情况。
(十四)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联系驻桃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依法承担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监管工作;负责引进、重组和新设各类金融机构的组织协调,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指导和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等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协调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兼并收购;指导协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工作。
(十五)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