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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2016年3月统计月报

2016-04-02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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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务之急应抓好全县“四上”企业入规入限工作

“四上”企业是基本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更是地方经济的主要载体,在工业经济明显下行的情况下抓好“四上” 企业入规入限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一、全县“四上”企业基本情况。截止2015年底,全县共有“四上”企业215家,其中,规上工业90家,限上商贸企业68家,资质以上房产建筑企业26家,限上服务业企业31家,仅占全市“四上”企业总数的8.9%,居全市九个区县市中的第六位,在全市范围内与我县规模相似的澧县拥有“四上”企业306家,其中服务业95家,我县分别仅占其的70.3%和32.6%。

二、目前“四上” 企业入规入限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符合条件的企业不肯入规。一方面责任单位缺乏相应的制约手段促使企业入规入限,另一方面符合条件的企业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承担相应的统计工作责任,不愿入规。二是条件限制。现在工商部门办证照,完全依个人自愿,可以办理个体执照或企业执照,对于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基本上选择登记个体执照,而按照入规入限条件,经营业主必须持有企业执照,因此就出现符合入规条件的大都是个体户的现象。三是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入规难。经过这些年的不断磨合,有主管部门的工业、商贸、房产、建筑等行业企业入规入限相对要好一点,而无主管部门的服务业行业企业入规入限显得很难。

三、搞好“四上”企业入规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一是建立县级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建议重点围绕服务业企业这个重点组织开展入规入限工作,将发改局和服务业办公室(三产办)作为服务业企业入规入限主管部门,成立县级领导小组,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工作责任。二是整合现有资源,将现有企业做大。建议县内出台激励政策将符合入规条件的个体户改为企业执照,将不符合入规条件的小企业整合成符合入规条件的大企业或集团公司。三是建立奖励基金,力促企业入规。建议比照工业企业入规奖励办法奖励服务业企业。四是将县内产业单位组建成法人单位。目前县内很多企业如益丰大药房、九芝堂大药房、红太阳超市、旅行社等经济总量大、经营效益好的企业法人都不在桃源,不能作为桃源的企业申报,经济总量也不算在桃源,建议将这些产业单位整合成法人单位。五是加大相关部门执法力度。对于那些符合入规条件而又不愿意入规的企业,加大税务、工商、质监、药监等稽查力度,让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桃源县统计局 编

附件:桃源统计月报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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