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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5年减贫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15〕51号)

2015-04-09 17:20 来源: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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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扶办发〔2015〕51号

关于下达2015年减贫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扶贫办: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主要任务的分工方案》(湘办发【2015】12号)精神,今年全省减贫目标100万人。我们在充分征求各市州、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各地今年的减贫计划。为确保今年全省减贫任务落实,现将减贫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各市州、县市区扶贫办要把减贫任务的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一把手要亲自抓,要成立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这项工作。

2、要落实计划。各地要按照各自上报确认的2015年减贫计划,抓紧落实,逐级分解到乡镇、村和贫困农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要强化措施。各地要根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管理”的要求,认真研究帮助贫困农户脱贫减贫的政策措施。要逐村逐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制定帮扶计划,落实项目资金。今年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产业发展项目要优先支持脱贫对象。要加大帮扶力度,引导吸纳行业部门资金和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想方设法帮助贫困农户增加收入,实现当年脱贫。通过加大力度、精准帮扶、实现“定点清除”。各县要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周密的脱贫工作方案,坚持标准,抓好村内评选、乡镇审核和县级审定等重点环节,有序开展脱贫户认定工作,防止“一刀切”和“被脱贫”现象。已脱贫和预脱贫的扶贫对象,要在建档立卡平台上进行标注。

4、要加强督导。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扶贫部门都要加强对减贫工作的督查指导。省扶贫办将组织专门督查工作组,对所有重点县和部分面上县,进行重点督导。市州扶贫办要对所辖县实行全面监督,全过程督导。县市区扶贫办要组织若干专门督导组,深入到乡镇、村和贫困农户,具体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减贫任务全面完成。

专此通知。

附件:湖南省2015年减贫计划(分市州发)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4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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