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3年度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6-08-04 10:13 来源:县扶贫办
字号:【

2013年度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支出绩效评价

   

桃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

 

根据市扶贫办要求,我办对2013年度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主要项目实施单位是省、市、县三级贫困村。

2、项目的实施依据。《关于下达2013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村扶持项目计划的通知》(湘扶办联〔2013〕2号)、《关于下达2013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村扶持项目计划的通知》(湘扶办联〔2013〕22号)、《关于下达2013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湘扶办联〔2013〕26号)、《关于下达2013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救灾资金)计划的通知》(湘扶办发〔2013〕74号)、《关于下达2013年度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常贫办发〔2013〕2号)、《关于下达2013年度市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计划的通知》(常贫办发〔2013〕3号)、《关于下达2013年度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常贫办发〔2013〕4号)、《关于下达2013年度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常贫办发〔2013〕6号)、《关于下达2013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桃扶办联〔2013〕1号)。

3、项目用途和涉及范围。各级财政扶贫项目主要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建设,主要涉及到全县139个省、市、县贫困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总目标是实现贫困乡村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发展,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阶段性目标是通过扶贫项目的逐步实施,不断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建设和农民技术培训,促进贫困地区群众增收。

2、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2013年度实现各级财政扶贫项目受益人口2万人以上,贫困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6%以上。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全面落实好中央、省市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要求,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式。按照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效进行总体评价,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共同开展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3月底,县扶贫办组织召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相关负责人碰头会议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传达市级要求。

2、组织实施。将2013年度各级财政资金下达文件、资金报帐审批文件、项目验收报告、村级实施项目有关材料、项目财政评审文件等资料进行整理,逐个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3、分析评价。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共同对项目投入额度、实施标准、经济和社会效益、资金管理等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3年度全县到位上级扶贫项目资金60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80万元;省财政扶贫救灾资金5万元、项目管理费11万元;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7万元。到位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13年度上级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共涉及到80个建设项目和1个扶贫培训项目,已竣工并全额拨付项目资金75个,资金拨付总额445万元;按进度拨付项目建设资金3个,应拨付项目资金85万元,实际拨付资金56.93万元;未拨付项目资金2个,应拨付50万元;拨付扶贫培训项目资金12万元。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涉及到50个建设项目,已全额拨付250万元项目资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各级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均按照国务院《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财农[2001]93号)文件和《常德市市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桃源县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管理办法》进行操作,确保不出现挤占、截留、套取、挪用、调项、贪污财政扶贫资金等情况发生。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由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统一规划、论证和筛选各村申报的扶贫项目,再向上级扶贫、财政部门进行申报,省、市扶贫、财政部门根据上报的项目情况,汇总编制项目计划后再下达。在项目实施前,由项目村编制实施方案,上报项目预算表,经审核同意后再开展建设。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扶贫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村提出验收申请,县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前往项目建设地点进行现场验收,查看项目相关文件,确认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情况与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一致,并填写《财政扶贫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单》。对财政扶贫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要求项目村出示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认可文件。在项目资金的拨付上按照规定实行县级报账制,县财政审核后报账。报帐时首先由项目村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工程预算表、前后对比照片、项目招投标资料或施工合同、工程决算表、竣工验收单、报账资金申请单和项目支出的合法、有效的原始发票,以及财政评审中心认可文件后,县扶贫办首先认真进行审核,经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转交县财政局报账和资金拨付。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控制情况。我县一是要求各村在项目实施前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项目预算,再上报县扶贫、财政部门认真审核;二是要求项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财政预算和决算评审;三是要求项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额度3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投标。

(2)项目成本节约情况。全县75个已竣工的上级财政扶贫资金建设项目总预算投资额度为1838.695万元,总决算实际投入为1775.443万元,节约资金63.252万元。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2013年12月底前全县共竣工各级财政项目85个,此外有3个项目按进度拨付了建设资金,目前也已竣工,正进行资金拨付相关工作;有2个产业发展项目因实施时限要求未竣工。

(2)项目完成质量。各个项目竣工后均由村级先进行自检,然后报县扶贫、财政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2013年度已竣工的所有项目质量均达到标准。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2013年度桃源县上级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共到位592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241万元,其它饮水工程、村组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39万元,扶贫技术培训资金12万元。除2个产业发展项目因时限要求未竣工外,其它项目均已完成建设,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为97.6%。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2013年度各级财政扶贫项目实现受益人口2.13万人,各贫困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稳步提升,群众收入显著增加。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3年度桃源县各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均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建设,严格按照上级和本县制定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管理,未出现违纪违规现象,项目各项建设和成效达到预期水平。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2013年,各级财政扶贫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各涉农单位加大项目整合力度,全县各贫困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产业快速发展,群众经济收入稳步增加,贫困人口减少了24000多人。但是,按照各贫困村的建设要求,要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开展村组道路硬化、水利设施整改、村级卫生室改造等方面的建设,每个贫困村共需资金约200万元以上。目前桃源县仍有贫困人口80652人,有90个重点贫困村需要加强建设,要达到市委提出的2017年前全面脱贫,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后期仍需要上级财政加大扶持力度。

扫描二维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