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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县财政扶贫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6-08-04 10:14 来源: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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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县财政扶贫资金支出绩效评价

   

桃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

 

根据《桃源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办对2013年度县财政扶贫资金支出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主要项目实施单位是8个贫困乡镇的10个贫困村。

2、项目的实施依据。《桃源县2013年度扶贫资金安排计划》。

3、项目用途和涉及范围。县财政扶贫项目主要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总目标是实现贫困乡村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发展,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阶段性目标是通过扶贫项目的逐步实施,不断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建设和农民技术培训,促进贫困地区群众增收。

2、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2013年度实现县财政扶贫项目受益人口3000以上,贫困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6%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全面落实好中央、省市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要求,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式。按照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效进行总体评价,由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共同开展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将2013年度县财政资金下达文件、资金报帐审批文件、项目验收报告、村级实施项目有关材料、项目财政评审文件等资料进行整理,逐个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共同对项目投入额度、实施标准、经济和社会效益、资金管理等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13年度到位县扶贫项目资金3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2013年度县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共涉及到10个建设项目,已竣工并全额拨付项目资金3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按照《常德市市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桃源县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管理办法》进行资金管理,确保不出现挤占、截留、套取、挪用、调项、贪污财政扶贫资金等情况发生。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由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统一规划、论证和筛选各村申报的扶贫项目,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汇总编制项目计划后再下达。在项目实施前,由项目村编制实施方案,上报项目预算表,经审核同意后再开展建设。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财政扶贫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村提出验收申请,县扶贫办会同县财政局前往项目建设地点进行现场验收,查看项目相关文件,确认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情况与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一致,在项目资金的拨付上按照规定实行县级报账制,县财政审核后报账。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控制情况。我县一是要求各村在项目实施前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项目预算,再上报县扶贫、财政部门认真审核;二是要求项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财政预算和决算评审;三是要求项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投入额度3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投标。

(2)项目成本节约情况。全县10个县级财政扶贫资金建设项目总预算投资额度为115.5万元,总决算实际投入为108万元,节约资金7.5万元。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2013年12月底前10个县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全部竣工。

(2)项目完成质量。各个项目竣工后均由村级先进行自检,然后报县扶贫、财政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2013年度已竣工的所有项目质量均达到标准。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2013年度桃源县本级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到位30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3万元,其它饮水工程、村组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7万元。所有项目均已完成建设,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为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2013年度县级财政扶贫项目实现受益人口3200人以上,各贫困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稳步提升,群众收入显著增加。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3年度桃源县本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建设,严格按照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管理,未出现违纪违规现象,项目各项建设和成效达到预期水平。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2013年,县财政扶贫项目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贫困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产业快速发展,群众经济收入稳步增加。但是,按照各贫困村的现状,要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开展村组道路硬化、水利设施整改、村级卫生室改造等方面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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