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方案
桃民宗发〔2021〕1号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及调剂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98号文件),省财政、省民宗委共计下达我县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少数民族任务发展资金54万,其中青林回维乡20万元,枫树维回乡20万元,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枫树维回乡维回新村14万元,现将该笔资金的分配与使用方案附后。
附件:桃源县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表
桃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桃源县财政局
桃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