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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预〔2021〕257 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1-12-15 15:00 来源:桃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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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省直单位,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01号)精神, 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州、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详见附件)。列2022府收收入“1100231地区收入”,入“21305扶”下(政预算济分类科目“599其他支出”)。

请你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 神,按照脱贫县统筹整合政策和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加强与乡村振兴等行业部门的沟通衔接,根据本地乡村振兴规划和 年度计划任务尽快安排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监管,落实全程绩效管理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财 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附件:提前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21 年 12 月8 日


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桃源县)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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