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省直单位,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01号)精神, 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州、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万元(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55110000004,详见附件)。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1305扶贫”下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其他支出”)。
请你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 神,按照脱贫县统筹整合政策和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加强与乡村振兴等行业部门的沟通衔接,根据本地乡村振兴规划和 年度计划任务尽快安排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监管,落实全程绩效管理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财 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
附件:提前下达 2022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21 年 12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