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38号),省财政、省民宗委共计下达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45万元,其中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45万元,具体方案附后。
附件:桃源县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计划表
桃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桃源县财政局
桃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8日
桃民宗文(2022)1号桃源县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