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各实施主体: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我县2020年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52家(其中:龙头企业22家、农业专业合作社14家、家庭农场11家、社会化组织3家、规模猪场1家、种养大户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402.8893万元,已收到中央贷款贴息资金340万元,未收到资金62.8893万元。已收到资金按照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拨付给相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所申报的资料基本符合贷款贴息的要求。经报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现将2022年6月20日县财政局通过桃源县乡村振兴局下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63万元(桃财农字[2022]50号)资金计划予以下发。请县财政局按照程序拨付,相关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桃源县农业农村局 桃源县财政局
桃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8日
附件:桃农联发〔2022〕8号桃源县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