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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水计(2022)5号 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2022-07-12 16:00 来源:桃源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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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省级下达我县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73万元,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批分解至县水利部门300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应急建设项目。根据县政府2022年第七次常务会议相关研究意见,现将300万元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予以下达(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本次下达的资金项目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指导。相关乡镇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湘财农[2022]14号)的要求,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一是要严格执行下达的计划。各相关乡镇要对照下达的计划,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迅速组织实施工程建设,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确须变更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变更。二是要严格按照建设程序。确定项目施工方,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围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村级微小型项目可按照村民民主议事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按照程序确定的施工方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通过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中标人或成交人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开)。要签订合同,合同必须明确建设内容及规模、期限、资产权属,约定拨款方式、质量保证金及质保期。三是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乡镇要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进行控制,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四是要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各乡镇要督促项目施工方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迅速推动工程开工和形成实物工程量,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加强项目验收管理

各相关乡镇项目建设竣工后,要及时进行竣工验收自查,具备验收条件、工程验收应提供的资料和备查资料整理完善后,向县水利局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县水利局及时组织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会同乡镇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本次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应急建设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旨在补齐必要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巩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各相关乡镇务必按照《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的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不得将资金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性补助等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安全。项目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到乡镇,乡镇及时拨付到施工方。凡是项目不落实的、弄虚作假的,县财政、水利、乡村振兴部门有权拒付项目资金。

四、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总体目标是按时按质完成15处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应急建设,解决3.96万人供水水质不优、水量不足、水压不够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自来水普及率和保水保证率。

五、加强项目资产管理

按照(湘财农[2022]14号)文件关于项目资产管理的要求,项目建成验收后,应及时交付给受益单位或使用单位开展后续管护工作,确保不漏管不脱管;及时将已验收项目形成的资产完成确权登记、移交,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县水利部门、相关乡镇、村居对资产分类进行管护,同时整理完善并留存相关资料。

附件:2022年度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建设项目计划表

                           桃源县水利局    桃源县财政局  

                           桃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12日   

桃水计(2022)5号2022年度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建设项目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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