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湘环发〔2016〕7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保领域公众诉求问题法定途径清单》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举报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各省直管县环保局、厅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保领域公众诉求问题法定途径清单》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举报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6年第38次厅务会通过,从2016年4月1日起实行。现印发你们,请厅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遵照执行,请各市州环保局、各省直管县环保局参照执行。各级环保部门要注意研究新情况,不断完善本地区“法定途径清单”和工作程序,及时向我厅提出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
附件:1.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保领域公众诉求问题法定途径清单
2.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举报投诉管理办法(试行)
3.举报投诉事项受理告知书
4.举报投诉事项不予(再)受理告知书
5.举报事项答复函
6.投诉事项答复函
7.举报投诉事项督办告知书
8.举报投诉事项督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