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东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桃源县城东区自来水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桃源县城东区自来水厂(一期)建设项目由桃源县东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为12286 m2。项目主要建设原因是随着城区的不断扩展,尤其是跨越沅江向东发展城东片区,规划为 6 万人,需水量每天约 2.4 万吨,用水供需矛盾依然存在。因此,新建县城东区水厂来解决桃源县城东城区供水问题十分必要。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可行。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如下问题:
1、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和装修废气等问题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控制车速,加盖篷布,洒水降尘,围栏挡尘,施工车辆所有出口应按规定设置自动冲洗装置。营运期的污泥臭气和二氧化氯等气体,通风以及绿化等措施,确保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2、施工车辆和机械的冲洗水通过隔油池和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期间地面洒水降尘;施工机械废油应采用废油桶收集起来、集中保管,定期送给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回收或处置;生活废水经收集由居民用作有机肥农灌。生产废水和检验废水通过调节池与污泥浓缩工艺处理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3、对于施工期所产生的噪声污染问题,建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切布局好施工现场,选择低噪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必要时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栅渣与沉砂池中的沉渣(沉砂)主要为无机物,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处置;污泥压滤脱水后经储泥池收集和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先集中到厂区内垃圾桶,再由环卫人员定时处理。
三、加强管理,保证上述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项设备正常运行,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理到位。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验收手续。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