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竹制品加工基地(湖南林业(桃源)产业园)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邮编:415700
联系电话:0736-66231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竹制品加工基地(湖南林业(桃源)产业园)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常德市桃源县郑家驿镇青铜溪村岩子坡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长笛龙吟竹业有限公司 |
评价机构 | 湖南南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 目 慨 况 | 竹制品加工基地(湖南林业(桃源)产业园)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位于常德市桃源县郑家驿镇青铜溪村岩子坡组,总用地面积为231 m2。总投资4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0万元,为解决基地内职工生活污水处理及排放问题,湖南长笛龙吟竹业有限公司2017年在基地内建成日处理500吨生活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采用水解酸化和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尾水排入南侧青铜溪,再排入沅江。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 1、应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尽量避免事故情况的发生,生活废水进行处理不外排,用作厂区绿化或浇灌林地。
2、营运期的散发出来的恶臭气体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采取通风以及绿化等措施. 3、选择低噪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基础减振、消声及隔声措施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4、脱水后的污泥可参照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对污泥进行处理处置,经脱水后含水率小于60%,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入场要求,可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格栅渣及时收集,并沥出部分水分,与生活垃圾一起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先集中到厂区内垃圾桶,再由环卫人员定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