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 年产5000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邮编:415700
联系电话:0736-662318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桃源县热市镇凤鸣村罗家湾组 |
建设单位 | 桃源县海洋环保机制木炭厂 |
评价机构 | 深圳市复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 目 慨 况 | 年产5000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桃源县热市镇凤鸣村桃源县海洋环保机制木炭厂内,主要新建一套颗粒物成型系统,削减环保炭产量,新增产品颗粒物,主要生产生物质成型颗粒,年产5000吨。桃源县海洋环保机制木炭厂生物质颗粒生产线总占地面积280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浇灌。除尘废水设置25m³蓄水沉淀池,经处理后回用。2、及时清扫散落地面的物料、粉尘,保持厂区清洁,物料堆存在室内。通过室内墙壁阻隔,沉降室内地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物料临时堆放点应尽量设置远离环境敏感目标一侧;生物质颗粒、炭化窑废气、制棒废气和烘干废气进入烘干炉燃烧后产生的烟气经水雾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根30m排气筒排放;烟气中烟尘、NOx的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竹筷生产烘干炉燃烧废气经水雾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高空排放。3、优化设备配置和生产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保养,采取减振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完善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分类放置固废,对危险固体废物应放置于专门的地点,制定清运时间和清运量,日产日清,避免固废洒落;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垃圾桶收集纳入当地垃圾收运系统,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