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明月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 《桃源明月新材料有限公司砂石生产线扩建与水稳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桃源明月新材料有限公司砂石生产线扩建与水稳层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热市镇明月村六组,本项目主要是扩大矿山加工的产能,从原来的60万吨/年扩大到500万吨/年,并新增一条机制砂的生产线和一个水稳层生产车间。机制砂生产线生产砂54万吨/年,附带产生石粉6万吨/年;水稳层生产线每年生产水稳层45万吨。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1.1万元。根据报告书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可行。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注意如下问题:
1、粉尘通过布袋除尘+25m排气筒,《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扬尘定期洒水降尘,及时遮盖物料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2、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封闭厂房、设备安装减振基础、车辆减速禁鸣、距离衰减,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居民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3、完善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建筑垃圾暂存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三、加强管理,保证上述各项措施落 到实处,各项设备正常运行,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理到位。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验收手续。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