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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桃源县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 行动实施方案

2019-05-02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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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取得实效,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2019年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依法治安,以预防群死群伤事故为中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加强监管执法为主线,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通过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肃问责,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落实,努力实现我县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三个转变”,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围绕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通过专题学习、集中培训、组织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弘扬安全生产法治精神,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

(二)落实安全监管执法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五项制度:一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二是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和听证制度,实现公正、公平、文明、廉洁执法。三是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做到不执人情法,不办关系案。四是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执法部门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之日起20日内,必须在门户网站公开。五是“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的计划执法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双随机”抽查制度,确保执法实效。
    (三)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编制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确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企业数量和比例,明确检查的区城、内容、重点及方式等。其中,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设施工、金属冶炼、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城以及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两客一危一校车”等要做到执法全覆盖,其他领域“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20%。

(四)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要抓住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牛鼻子”,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在认真梳理突出隐患问题和典型常见、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行为的基础上,结合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整治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加强对被立案查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整顿、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及取缔关闭生产经营单位的复查,防止非法违法行为禁而不止、死灰复燃。

(五)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查整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努力实现重大风险全面管控和重大隐患动态清零。要突出査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一列出清单,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工作闭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及时掌握企业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对重大事故隐患逐一拉条挂账,严格落实“一单四制”管理,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并进行“双随机”抽查执法,对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及时的,要综合运用失信惩戒、约谈曝光以及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清零主体责任。

(六)强化执法监督和信用管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通过案卷审查、执法监察和执法质量评价等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帮助基层弥补专业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推行“阳光执法”,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将行政处罚信息及时推送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纳入社会信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黑名单企业信息。

(七)开展“监管执法评价排名”。在2018年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评价排名的基础上,应急、住建、交通运输、水利、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公安交警等部门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评价排名制度和评价排名指标体系,以“三严三比”(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严格程序、严格惩戒措施、严格自由裁量)为主要内容,开展优秀执法案卷、执法能手评选。县安委办对执法情况实行每月统计通报。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到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

(二)集中推进阶段(4月16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清零、安全生产计划执法、联合集中执法和“监管执法评价排名”等重点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部门要认真做好“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总结,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积极履责,狠抓行动落实。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真正把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扛起来,要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安全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依法治安、从严治安”监管执法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检查督导。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尤其是对本地区本行业“强执法防事故”行动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的指导下,县安委会将对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的“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开展督查。

(三)严格组织考核。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指导和调度通报,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行政执法数据和典型执法案例。县安委办将把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开展情况纳入2019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进不力、报送数据不及时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四)积极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运用电视、广播、微信、网站等媒体,加强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的宣传报道。畅通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安全监管氛围。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附件: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情况月报表

 

 

 

 

 

 

附件

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单位

本月数

累计数

执法检查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立案调查

 

 

经济处罚

万元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

 

 

取缔关闭

 

 

问责领导干部

 

 

行政拘留

 

 

抓捕涉嫌犯罪人员

 

 

 

注:每月3日前向县安委办报送(上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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