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

2018-10-26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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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县直和驻桃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湖南省科辉墙材公司“10.13”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县委县政府将对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1017日开始(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组另行安排)

二、督查分组

1.第一组

   长:李亚宾

   员:金          

检查单位架桥镇、陬市镇、枫树维回乡、青林回维乡、木塘垸镇、观音寺镇、三阳港镇、泥窝潭乡、龙潭镇、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包括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县民政局

2.第二组

    长:李 

    员:李    罗梦婕

检查单位:漆河镇、双溪口镇、热市镇、黄石镇、九溪镇、盘塘镇、马鬃岭镇、牛车河镇、理公港镇、佘家坪乡、县商务粮食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国土局

3.第三组

    长:邢金球

    员:胡帮天  刘建平

检查单位:西安镇、茶庵铺镇、杨溪桥镇、郑家驿镇、沙坪镇、漳江街道办事处、浔阳街道办事处、剪市镇、夷望溪镇、县高新区区管委会、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科工局、县农机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

三、督查内容

1.落实1013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调度会议精神情况;

2.落实《关于吸取陬市科辉墙材“10.13”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桃办发电〔201866号)文件精神情况;

3.县级领导、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5.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桃办发电〔201820号)文件精神,12个专项督查组开展督查情况;

6.检查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7.抽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四、督查要求

督查小组完成督查后,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形成督查小结报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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