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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公司号告听决

2017-08-17 16:17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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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 桃 )安监罚〔2017〕28号

被处罚单位:湖南六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桃源分公司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镇黄花井社区文昌西路004号

政 编 码:4157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思宏     职  务:主要负责人

系 电 话:13975669561

违法事实及证据:2017年5月16日上午10时许,湖南六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桃源分公司所实施的桃源县1120地块土地平整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一名装载机修理工当场死亡。接事故报告后,桃源县安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初步核实,经核实该报告内容属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5月17日,桃源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漳江镇人民政府组成的桃源县1120地块“5�16”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通过调查,认定此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你单位对此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你单位存在:1.将桃源县1120地块土地平整工程及新建围墙项目发包给没有取得土地平整相应资质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杨志科和杨美春等人,未依法对其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2.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未采取安全措施,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一、相关询问笔录、事故现场照片、桃源县漳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书(原件)、关于杨向颐死亡情况的说明(复印件)、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复印件),证明:2017年5月16日上午10时许,湖南六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桃源分公司所实施的桃源县1120地块土地平整施工过程中,造成装载机修理工杨向颐当场死亡。

二、湖南六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桃源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询问笔录、陈思宏身份证(复印件)、《桃源项目1120地块土方围墙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证明:湖南六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桃源分公司是一家经桃源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生产经营单位,公司主要负责人是陈思宏,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地址位于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漳江镇黄花井社区文昌西路004号。桃源县1120地块高挖低埋土地平整施工项目属于湖南六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桃源分公司开发前的土地平整阶段,该施工项目于2017年5月8日开始动工,目前的主要工作是实施高挖低埋土地平整施工,事故发生当日施工现场负责人是朱平。湖南六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桃源分公司将桃源县1120地块土地平整工程及新建围墙项目发包给没有取得土地平整相应资质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杨志科和杨美春等人,未依法对其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三、相关询问笔录、相关被询问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事故现场照片,证明:湖南六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桃源分公司所实施的桃源县1120地块高挖低埋土地平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未采取安全措施,未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贰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桃源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长沙银行桃源县支行),账号800126930211011,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桃源县人民政府或者 常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桃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桃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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