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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20221203

2022-12-06 16:32 来源: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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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2年9月25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桃源县第三中学(陬市镇中学)使用的生姜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9月25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对桃源县第三中学(陬市镇中学)使用的生姜,加工日期2022年9月13日,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XC22430725601937231,检验报告编号:AFSQC090639019C),载明上述批次产品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核查处置情况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的抽检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2年10月11日向桃源县第三中学(陬市镇中学)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查,桃源县第三中学(陬市镇中学)于2022年9月13日采购的生姜,数量40斤,成本价格为4.6元/斤,货值184元,已使用完毕,因生姜系制作菜品的调料,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未接到不良反应报告。经过调查取证,桃源县第三中学(陬市镇中学)使用的该批次生姜,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及时进行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单位整改完毕后经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全部合格。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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