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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1001

2022-10-19 09:51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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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9月2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食品安全委托抽检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该报告涉及桃源县陬市镇天天超市经营的炒米(泰国风味)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8月3日,本局委托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位于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兴盛街居委会一组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监督抽样。2022年9月2日本局收到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其检验结论分别显示:当事人经营的炒米(泰国风味),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6565-2003《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2年9月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的炒米(泰国风味),系当事人于2022年7月10日从常德火车站市场购进,购进数量20包,规格480克/包,购进价格5.5元/包,销售价格为7元/包,现已销售完毕。以上共计货值金额140元,违法所得30元。未接到不良反应报告。经调查取证,当事人经营的炒米(泰国风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6565-2003《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鉴于当事人发现违法后,积极配合执法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减轻食品安全风险,及时进行整改,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二百九十四项的裁量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决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30元、罚款1970元的行政处罚。该单位整改完毕后经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全部合格。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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