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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0404

2022-04-29 16:28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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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3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中,桃源县吴华英蔬菜店销售的“豆芽菜”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本次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与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检验人员一同对桃源县吴华英蔬菜店销售的“豆芽菜”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检验抽样单编号为:NCP21430725568834496)。检验报告载明该批次商品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

本局收到湖南广绿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1年10月11日,向桃源县吴华英蔬菜店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下达期限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8月23日从桃源县蔬菜批发市场购进该批次“豆芽菜”共计5斤,购进价格为2元/斤,并以2.5元/斤的价格在桃源县新河桥农贸市场进行销售。该批次“豆芽菜”用于抽样3.5斤,剩余1.5斤当事人自己食用。当事人销售该批次“豆芽菜”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及时进行整改且未造成实质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本局决定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该店整改完毕后,经本局验收全部合格。

广大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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