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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0402

2022-04-26 11:38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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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8月31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本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桃源县理公港镇康美养生馆(下称当事人)销售的泥鳅(淡水鱼)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31日,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泥鳅(淡水鱼)进行抽样检验。2021年10月12日,本局收到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CTT21080560842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泥鳅(淡水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本局收到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1年10月12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要求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泥鳅(淡水鱼)系当事人从桃源县漆河镇宏章水产处采购,数量为12kg,购进价格为22元/kg,销售价格为30元/kg,均已销售完毕,以上共计货值金额360元,违法所得96元,未接到不良反应报告。经调查取证,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鉴于当事人发现违法后,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主动在销售范围内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采取召回措施,减轻不合格食品的危害后果,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二百九十四项的裁量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决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96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单位整改完毕后经本局验收全部合格。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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