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8月24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桃源县双溪口乡家佳惠购物中心(下称当事人)经营的素牛尾巴(调味面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24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素牛尾巴(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2021年6月22日)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XC21430725570803981)。编号为XC21430725570803981的检验报告载明上述批次素牛尾巴(调味面制品)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不符合Q/HJS 0001S-2018《调味面制品》(备案号:412963S-2018),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1年9月2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要求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素牛尾巴(调味面制品),规格型号为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年6月22日,保质期180天,购进2千克,购进价格40元/千克,销售价格43.6元/千克,现已销售完毕,共计货值金额87.2元,违法所得7.2元,未接到不良反应报告。经调查取证,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素牛尾巴(调味面制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鉴于当事人无主观故意,且涉案产品数量少、货值金额低,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二百九十五项的裁量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决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7.2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单位整改完毕后经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全部合格。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