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11月30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湖南德环检测中心出具的食品安全委托抽检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该报告涉及桃源县陬市镇索味食品专营店经营的散装香蕉、花生米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30日,本局委托湖南德环检测中心对当事人位于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下街居委会八组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监督抽样。2021年11月30日本局收到湖南德环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其检验结论显示:当事人经营的标示为湖南省湘乡市栗山镇骄阳冷饮食品厂生产的骄阳牌老绿豆冰棒,经抽样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湖南德环检测中心出具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1年12月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骄阳牌老绿豆冰棒,系当事人经营的骄阳牌老绿豆冰棒为2021年9月15日从长沙索的味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购进,购进数量180支,购进价格1元/支,销售价格为1.5元/支,现已销售156支,检测不合格的库存24支已退回公司,以上共计货值270元,违法所得78元。未接到不良反应报告。经调查取证,当事人经营的骄阳牌老绿豆冰棒,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鉴于当事人发现违法后,积极配合执法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措施减轻食品安全风险,及时进行整改,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二百九十四项的裁量基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决定给予没收违法所78元、罚款1922元的行政处罚。该单位整改完毕后经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全部合格。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