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我县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桃源县老爷子小火灶餐饮中心采购使用的盐渍笋经检验标签项目不符合GB7718-2011、GB28050-201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07月22日,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位于桃源县浔阳街道天子岗社区滨河路桃花源里110-116、201号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监督抽检。2021年08月16日,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了编号为NO:XC21430725570807523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显示:当事人经营使用的盐渍笋标签项目不符合GB7718-2011、GB28050-2011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1、2021年8月16日,我局收到了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1年8月21日向桃源县老爷子小火灶餐饮中心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并调查取证。
2、当事人于2021年11月4日提交了整改报告。
3、2021年11月1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