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8月23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桃源县三阳港镇阳阳乐购超市销售的民众月饼 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8月23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桃源县三阳港镇阳阳乐购超市 生产日期2021/08/16,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XC21430725570803971),(检验报告编号:XC21430725570803971)载明上述批次产品经抽样检验,标签项目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核查处置情况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到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的不合格检测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1年9月22日到桃源县三阳港镇阳阳乐购超凡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查,桃源县三阳港镇阳阳乐购超市于2021年8月16日采购桃源县三阳港镇墟场的郑华林送来的民众月饼20袋,购进价格为3元/袋,销售价格4元/袋,货值80元,已销售完毕,违法所得为20元,未接到不良反应报告。经过调查取证,桃源县三阳港镇阳阳乐购超市销售的该批次月饼标签项目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及时进行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0元、罚款7980元的行政处罚。该单位整改完毕后经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全部合格。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