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10-14 09:52 来源: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一、2021年6月17日,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桃源县民生调味食品厂生产经营的精制野山椒(酱腌菜)监督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6月17日,本局依法委托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对桃源县青林乡恒盛购物中心经营的由桃源县民生调味食品厂生产的酱腌菜“精制野山椒”(生产日期2021年2月18日)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XC21430725570801608)。编号为XC21430725570801608的检验报告载明上述批次产品经抽样检验,钠项目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于2021年7月19日向桃源县民生调味食品厂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拟定改进措施并予以实施。

经查,桃源县民生调味食品厂生产经营的精制野山椒(酱腌菜)系2021年2月18日生产,规格型号为500克/瓶,共生产20件,每件12瓶,生产成本价格为2.6元/瓶,出厂销售价格为3元/瓶,共计货值720元,违法所得为96元,现已销售完毕,未接到不良反应报告。经调查取证,桃源县民生调味食品厂生产经营的精制野山椒(酱腌菜)的钠项目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精制野山椒(酱腌菜)涉案产品数量少、货值金额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决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96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单位整改完毕后经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全部合格。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桃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