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0年度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公示(第五批)

2020-08-28 19:55 来源:常德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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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常德市应急管理系统认真贯彻省市安委会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为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开放强市 产业立市”战略提供良好安全稳定环境。现将第五批典型案例公示如下: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例(第五批)

序号

被处罚单位

企业地址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情况

1

常德市景达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2020年5月10日18时15分左右,常德市景达物流有限公司所属的湘JA7027重型普通货车在汉寿县罐头嘴镇新建村路段,与无牌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经调查,该起事故是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该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汉寿县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罚款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2

安乡祥盈纸制品有限公司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 安障乡德兴社区一组

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按照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执法机关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该公司逾期未整改。

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安乡县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该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期限: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11日)。

3

桃源县佰祥石料厂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陬市镇青龙村

该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二是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桃源县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壹万捌仟元的行政处罚。

4

桃源县威铭家私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郑家驿乡

  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场所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标志。

    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桃源县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5

临澧县太山加油站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太平街道(筹)太山社区

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小组)调整后,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

    该单位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临澧县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6

临澧县和祺气体有限公司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经济开发区

该单位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临澧县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7

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新庵加油站(普通合伙)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石公桥镇三兴村新庵九组

该单位未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鼎城区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陆仟元的行政处罚。

8

湖南亚辉柑桔专业合作社

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蒙泉镇白洋湖

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石门县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9

澧县佳鑫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湖南省澧县澧西街道办事处黄泥居委会

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该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澧县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叁仟元的行政处罚。

10

湖南蔺羽标识标牌制作有限公司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东江街道办事处赵家碈社区四组

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

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武陵区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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