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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公示(第四批)

2020-07-29 18:50 来源:常德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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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常德市应急管理系统认真贯彻省市安委会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为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开放强市 产业立市”战略提供良好安全稳定环境。现将第四批典型案例公示如下: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例(第四批)

序号

被处罚单位

企业地址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情况

1

常德顶兴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

20191120日上午10时许,常德顶兴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在新建厂房安装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人民币。经调查,该起事故是一起因高处坠落致人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该公司因未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2

临澧县伏牛烟花有限公司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刻木山乡

生产作业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该公司49#、66#、73#(1.1-2)、药饼中转工房超核定药量储存。

该公司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贰万玖仟玖佰元的行政处罚。

3

临澧县新安联合矿加油站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新安镇

未对安全设备(加油站油罐区卸油口静电接地报警器)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该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4

桃源县九溪乡八斗岭碎石厂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九溪乡

    该单位作业现场东面未分台阶开采,已形成“一面墙”,南面、西面第一级台阶超高,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整改期届满后,该公司仍未整改到位且继续生产。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决定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对单位处罚款拾万元,对直接负责人处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5

津市市福旺烟花鞭炮销售有限公司

湖南省津市市白衣镇金和村团毛岗(原白衣镇养老院)

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未建立从业人员及车辆进出厂(库)区登记制度;二是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该公司违反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6

澧县涂河采石厂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

该单位采场周边未设置截水沟。

该单位违反《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壹万捌仟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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