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情况的督查通报
各乡镇(园区)安监站:
根据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各各有关部门及乡镇安监站积极行动,迅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相关要求。7月份对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及日常调度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组织部署“监管执法年”活动。动员会后,各乡镇、园区立即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工作。27个乡镇、工业园区都制定了富有针对性的“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厘清职能职责。由于机构合并,县安监局修订出台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进一步厘清安全监管职责,切实解决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规范执法流程。县安监局坚持依法监督、制度管理的原则,紧紧抓住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先后制定和修订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或规定。
(三)强化监管执法,从严从重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为契机,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管重罚,监管执法力度超前,在全县形成了安全监管执法“三比”(比立案数量、比案卷质量、比处罚金额)的浓厚氛围。截止7月底,全县共组织各项安全监管执法活动41次,出动执法人员286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32家,下达执法文书1745份,立案调查18家,经济处罚60.54万元,处罚到位40.54万元,取缔关闭3家,抓捕涉嫌犯罪人员2人。
“两月一行动”是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的重要环节,上半年,全县开展范围大、效果好的专项执法行动有很多次:如2月份,由县烟花股牵头对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开展节后复产专项执法行动,逐个进行隐患排查、整改,重新验收复产。次此行动共计收缴销毁烟花爆竹折合人民币10万余元。
(四)突抓培训教育工作,扎实搭建安全“监管执法年”队伍。上半年,县安监局举办重点监管企业、非煤矿山有关人员、安监系统基层执法人员等8期培训班,共培训1523人,强化了企业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基层队伍的执法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措施落实不到位。少数乡镇对此次活动没有真正重视起来、安排下去,仍停留在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工作流于形式,成效不明显。安全“监管执法年”活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如“一月一警示”,陬市、观音寺还没开展;驻点督导工作,大部分乡镇只有分工表,但没有督导情况小结。
(二)执法力度仍有待加强。一是查办有影响、有震慑力的大案要案偏少,顶格处罚的少;特别是剪市镇、西安镇经济处罚为零。二是存在重检查、轻文书,重整改、轻处罚或以管代罚的现象。大部分县区计划执法,没有按“一企一档”的规定建立健全执法档案,存在执法文书存在描述不清、填写不规范等问题,案卷质量亟待提高。三是执法保障不到位。基层执法硬件没有得到有效保障、执法力量依然薄弱、执法水平不足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执法装备配置不足,安全监管执法无法正常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狠抓措施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的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活动考核和问责力度,确保“监管执法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工作,狠抓活动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回头看”活动,端正态度,查漏补缺,全面推进。要确保规定动作要到位,自选动作有创新。要落实“一月一警示、二月一行动”各项措施,要加强驻点督导,及时总结督导情况,要对重点地区、领域开展集中联合执法,重拳治乱,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公开曝光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要深入研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亮点,抓出特色,做好总结。
(三)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督查调度,严格责任落实,切实增强工作的推动力。要把安全“监管执法年”开展情况作为今年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严格量化考核。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指导和调度通报,坚持严格执法、严肃问责,对工作不认真负责、落实不力的,要予以警示通报、约谈直至追究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一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的规定,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桃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