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7月11日至14日,县委、县政府组成4个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对全县27个乡镇和8个安委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综合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乡镇安监站建设情况
根据《桃源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实施意见》(桃编发〔2016〕7号)文件精神,各乡镇都单独成立了安监站,工作已逐渐步入正轨,但个别乡镇仍存在问题。陬市镇安监站人员还属临时安排,仍未正式明确;龙潭镇暂时还只有1名安监员;工业园集中区管委会安监站核定6名事业编制人员,但是目前只有2名专职安监员。另外今年安监队伍90%都是新人,普遍存在工作资料台账不会分类,汇总混乱零散等问题。
(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随着上级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各乡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也随之增加,工作机制逐渐完善、工作责任基本落实。各乡镇都做到了在党政联席会议上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在干部职工会议上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重要精神;党委书记、乡镇长每季度带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较好,起到了表率作用;对领导干部、村居、站所的安全生产考评、奖惩机制运行到位,切实做好责任层层签订,考评层层履行,奖惩层层兑现。
但部分乡镇仍有不少问题:一是对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认识不到位。夷望溪镇在班子分工中,分管交通和分管交通安全不是同一位班子成员,把行业和行业安全管理分开。还有少数乡镇出现了分管教育领导不参与校车安全管理,分管工业领导不参与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分管农林水领导只管生产而不管安全的现象,把各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能都划给分管安全领导和安监站。二是在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中,部分乡镇副职落实不到位。九溪乡分管水利、架桥镇分管农机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安全工作的资料不齐全;龙潭镇、理公港镇、三阳港镇副职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频次都达不到要求。三是部分乡镇站所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陬市镇建设站、枫树乡林业站等站所定期开展了本行业的安全检查,并且检查资料比较齐全;架桥镇农机站没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资料。
(三)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开展情况
安全生产计划执法是乡镇安监站和各职能部门履职的重点工作,县安监局上半年对执法工作进行了两次培训,但是从督查情况来看仍存在很多问题。一是计划执法方案制定不规范,不少乡镇在方案中没有安排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的时间和频次,在实际执法中随机检查。杨溪桥乡安监站没有制定年度计划执法方案。二是执法文书整理不规范,大部分安监站没有形成一案一卷。三是不会使用文书。佘家坪乡至本次督查时还没有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黄石镇在一起行政处罚案中法律条款使用不当;沙坪镇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没有立案查处;西安镇只填写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未下达整改指令书。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除了西安镇,其他乡镇都建立了隐患台账。但隐患台账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台账缺乏必要的要素,有的没有登记隐患整治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的没有整改时限等。二是缺乏隐患治理的应证资料,如执法文书、交办函、销号表等,没有形成隐患排查--交办--治理--销号完整程序的资料。三是隐患排查不彻底,在本次督查中发现茶庵铺镇、漳江镇等乡镇仍有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五)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今年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乡镇、各单位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漆河镇以露天电影的形式播放以安全常识和安全警示教育为主题的宣传片,吸引了当地数千名群众观看,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县交通运输局联合木塘垸乡政府在孔家河渡口利用图片展板、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水上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300人次,为民众提供了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安全咨询服务。热市镇召集当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将课件制作成幻灯片,以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为主题,对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了详细解说。
(六)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落实情况
在“6·26”郴州宜章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各乡镇、各职能部门都开展了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县商务粮食局联合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开展了成品油市场“打非治违”行动,取缔了热市镇云盘建材厂、沙坪镇刘某、漳江镇郑某的非法加油站点3个,查处盘塘镇莫某涉嫌非法营运油罐车1辆;县交通运输局对黄石水库、凌津滩电站、王家湾水库等几个库区妨碍航道通行行为开展了专项治理;县交警大队联合县运管处对乌云界漂流和西安漂流进行检查,排查出乌云界3处重大隐患路面,西安4处水毁重大隐患路面;县国土资源局对沙坪、牛车河、理公港等乡镇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取缔西安镇无证采金采钨行为。但仍有部分乡镇存在应付思想,以会议落实会议。热市镇针对“大检查、大管控、大排查”行动仅召开了会议,未制定工作方案,抽查该镇的派出所和建设站也无相关资料。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格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制度。安监站要积极履行乡镇安委办的工作职责,要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监督作用,摆脱和避免“安全生产责任一肩挑”的现状,把责任及时、有效地传递到每个乡镇领导、干部手上。在今后的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中,将着重检查安监站以外其它站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
(二)进一步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治理。各乡镇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公安、交警、交通、运管、消防等职能部门要全员上岗、全警上路,深入重点地点、危险路段、关键场所严格执法,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形成“无缝监管”网络。对一般隐患要即查即改、边查边改,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要立即下达整改指令,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拘留的坚决拘留,该吊销证照的坚决吊销证照,绝不姑息迁就。
(三)进一步提升安监人员业务素质。安全监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要学会执法检查、文书使用、案卷整理以及各种资料的分类管理;要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安全检查的基本方法和隐患整改的基本要求,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