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桃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围绕2016年度安全生产开局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6年3月28日至4月1日。
二、督查内容
1.贯彻2月28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
2.乡镇安监站建设情况;
3.各乡镇区划调整后辖区内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台账的情况;
4.第一季度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5.上级交办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督查分组
1.第一组
牵头单位:县委办
组长:彭新平
副组长:彭剑锋
成员:钟学文王毅
被督查单位:西安镇、茶庵铺镇、杨溪桥乡、郑家驿乡、沙坪镇、漳江镇、青林回维乡、县交通局、县住建局、
2.第二组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组长:游振华
副组长:宋君安
成员:戴兵姜祎
被督查单位:漆河镇、双溪口乡、热市镇、黄石镇、九溪乡、盘塘镇、马鬃岭镇、县商务粮食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第三组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组长:龙锦
副组长:余忠勇
成员:葛伟民向继峰
被督查单位:观音寺镇、龙潭镇、牛车河乡、理公港镇、佘家坪乡、三阳港镇、泥窝潭乡、县教育局、县工信局
4.第四组
牵头单位:县安委办
组长:邢金球
副组长:杨习章
成员:张晓芬罗梦婕
被督查单位:架桥镇、陬市镇、枫树维回乡、木塘垸乡、剪市镇、夷望溪镇、县国土局、县工业集中管理处
四、督查方式及要求
1.采取看现场、查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
2.抽查1-2个生产经营单位,倒查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
3.被检查单位要按照督查内容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交督查组。
4. 4月6日前各督查组将督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进行汇总。
5.本季度督查结果将作为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中共桃源县委办公室
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