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

2020-08-27 18:50 来源: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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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房金管〔2020〕1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常德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9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对我市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

2020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不得超过519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限额

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最低各为100元,即月缴存总额不得低于200元。

三、市直和区县市缴存单位可按照新的缴存基数限额进行汇缴,今年1-7月份未达到上述缴存基数限额的,可以按此标准进行补缴。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6日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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