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10日至4月21日对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以下简称青林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青林乡辖13个行村(居)委员会。政府机关设置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等6个内设机构。下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村和农业经营管理服务站等8个事业站所。
2019年预算收入3537.13万元,预算支出3537.13万元,预算收支平衡。实际执行实现收入10858.94万元,实现支出10819.69万元,收支结余39.2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县财政对青林乡人民政府预算较为细化,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基本能得到保障;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较好,财务管理基本规范,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状况和资金动态。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以不合规票据列支32.77万元。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3、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20万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截止公告时止,青林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正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