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21号
(总第164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盘塘镇原党委书记文继承同志2011年8月至2017年3月任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桃审委〔2017〕2号),我局派出审计组,于 2017年7月13日 至 8月16日 ,对桃源县盘塘镇原党委书记文继承同志2011年8月至2017年3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桃源县盘塘镇现辖7个自然村,2个居委会。内设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办、生态办、计划生育办、财政所五个办所。下设有民政和劳动保障站、林业管理站、水利管理站、综合文化站、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国土规划建设管理所、卫生计划生育监督管理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等8个站所。2016年12月末,该镇政府机关及财政所在职人员 23 人,雇请1人,借用 2人,离退休人员 20 人。
(二)任职及分工情况
文继承同志于2011年8月至2017年3月任盘塘镇党委书记,主持单位全面工作。
(三)资产负债情况
2017年3月末,政府机关总资产635.6万元,负债521.82万元,净资产113.78万元。
(四)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文继承同志担任盘塘镇党委书记期间,政府机关总收入6072.32万元,总支出5914.7万元,累计结余157.62万元。2014年至2016年,盘塘镇财政年度收入分别为682.86万元、682.39万元、7025.2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文继承同志任期内:(一)产业经济不断攀升,经济指标不断增长;(二)美丽乡村建设稳步发展,地方宜居指数稳步提升;(三)重点项目建设势头强劲,民生工程凝心聚力;(四)政府机关消赤减债,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五)会计基础工作基本规范,内控制度执行有所欠缺。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19.88万元
经抽查,2015年至2016年盘塘镇政府机关购洒水车14.5万元、办公桌椅等5.38万元,共计19.88万元未通过政府采购。
(二)大额付现91.88万元
经抽查,2015年至2016年盘塘镇政府机关超出现金使用范围,在支付业务中大量使用现金。2015年3月现金支付借款30万元;2016年11月现金支付工程款25万元、现金预付青苗补偿款36.88万元。共现金支付91.88万元。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盘塘镇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切实抓好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截止公告时止,上述问题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