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20号
(总第164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桃源县农业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 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5月2日至5月30日,对桃源县农业局2016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桃源县农业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外事外经办公室,下设粮油站等15个半独立核算单位。核定全额拨款编制206个, 2016年末实际在编在岗199人,另有再就业援助17人。
2016年县农业局全年实现收入13660.65万元,全年支出6985.1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6675.53万元,资金已结转至2017年用于专项支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县农业局2016年预算执行较好,管理较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执行效果较好;农业引项争资、完善服务体系、优化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有力地推进了桃源现代农业的发展。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项目支出名义挤占专项资金348.21万元
2016年,县农业局以项目支出名义挤占专项资金348.21万元,挤占的资金由县农业局缴入县财政结算专户,用于弥补单位人员经费缺口。
(二)县农业局对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监管不到位,致使合作社负责人员侵占社员权益
2016年,桃源县国钦粮棉专业合作社成为“一二三产融合” 项目实施单位,县农业局拨入该合作社项目资金95万元,经延伸审计调查,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产未列入国钦粮棉合作社的资产,而是列作了国钦农业科技公司资产。由于县农业局对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监管不到位,致使合作社负责人员侵占社员权益。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截止公告时止,县农业局高度重视,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正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