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7 年第17号
(总第161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7年 9月12日
桃源县林业局原局长祁怀鑫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桃审委〔2017〕1号),桃源县审计局于2017年4月21日至5月2日,对桃源县林业局(以下简称县林业局)原局长祁怀鑫同志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县林业局属 全额财政拨款 的政府工作部门 。 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行政许可办公室、造林股(外资办)、资源林政法规股(产业办)。下设林业基金管理站、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野保站、国有林场管理站、种苗工作站、绿化办、执法队、林调队、5个木材检查站点等非独立核算机构。另辖天台山国有林场、白鹤山国有林场、牯牛山国有林场、国有林联合林场、国有苗圃、林业科学研究所等6个独立核算二级单位。2016年度,全局共有在编职工210 人,其中行政编制16 人,事业编制194人。实际在岗240人,其中编内人员182人,编外人员58人。其中局机关(含非独立核算二级单位)147人,独立核算二级单位93人。局机关另有再就业援助1人。全局离退休133 人。核定公务车辆编制7台,实际在用公务车5台。
2013 年1月至2017年3月,单位总收入47796.30万元,总支出46427.69万元,结余1368.61万元。
2017 年3月末,单位总资产2223.85万元,负债-283.03万元,净资产2506.88万元。任期内单位资产增加198.81万元,负债减少879.56万元,净资产增加1078.37万元。净资产中固定资产增加90.94万元,收支结余增加1386.61万元,直接调减以前年度净资产399.18万元。由于直接调减以前年度非祁怀鑫同志任期内净资产数额较大,对资产负债情况的认定有实质性影响,审计对前期数据进行了调整,认定祁怀鑫同志任期内净资产增加1477.55万元。
祁怀鑫同志于2013年1月至2017年3月任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单位全面工作。
二、 审计评价意见
任期内财务状况良好,行政运行平稳;积极对接林业产业政策,林业产业发展成效显著;有序的推进了林权制度改革,解决林业基础和发展的长远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滞留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存量资金133.93万元
2014 年,湖南省财政厅以湘财农指﹝2012﹞193号、238号下达我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187.71万元,由于项目实施未完全达到资金拨付要求,县林业局以财政预算内指标形式结转资金133.93万元至审计截止日。
(二)工作经费管理制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有待规范和完善
任期内,县林业局对内设机构的实行工作经费使用的限额管理模式。该管理模式对 单位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工作经费使用的前提应是据实,财务部门仍应对支出的真实性加以确认,对报销票据、经济事项的经手、证明及用途说明等会计要素进行审核,对款项支付的方式要尽量直达商品和服务供应商。审计发现,县林业局在列支工作经费时存在以下几种支出的合规性证明力不够的情况,一是单位工作人员到税务代开票据,大额资金直接支付到单位工作人员;二是尽管支出的发票和款项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经手,但附件或与反映的经济事项不一致,或缺失、伪造的情况。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二)截止公告时止,县林业局高度重视,正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