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7 年第11号
(总第155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桃源县水利局陬溪河高湾至岩浪滩河段治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于2017年4月24日起对桃源县水利局陬溪河高湾至岩浪滩河段治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计划
根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湖南省桃源县陬溪河高湾至岩浪滩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湘水计[2013]57号),该项目治理范围为桃源县陬溪河高湾至岩浪滩河段,综合治理河长6.6公里。建设规模为:桩号18+260-22+000、桩号22+400-23+700段进行护坡护脚;桩号22+000-22+400段进行填塘固基;桩号23+700-24+860段进行河道疏挖;涵闸翻修重建1处。
项目计划投资1506.4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总投资1500.00万元,移民征地补偿6.4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900.00万元、地方配套600.00万元、移民征地补偿由桃源县自筹解决。
(二)实施情况
1. 项目招投标情况。 桃源县水利局建管中心委托湖南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施工由桃源县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金额1110.08万元。
工程监理单位为湖南德江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单位为常德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 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情况。 桃源县陬溪河高湾 至岩浪滩河段治理工程 于 2013年12月18日 开工, 2015年2月10日 竣工。2016年1月项目法人桃源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组织常德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桃源县水电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德江建立有限公司、桃源县陬溪垸修防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形成了完工验收鉴定书。
(三)专项资金财务收支情况
1. 资金来源。截止审计时,该项目已到位资金1030.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900.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30.00万元、
2. 资金使用。截止审计时,该项目已支出986.05万元,其中工程费951.84万元、监理费13.14万元、设计费20.00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1.07万元。
3. 账面资金余额43.95万元。
二、 工程结算及项目决算审计结果
(一)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桃源县陬溪河高湾 至岩浪滩河段治理工程 ,结算送审金额961.78万元,审计核实金额951.84万元,审减9.94万元。
(二)项目决算审计结果
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1030万元,其中工程费 951.84 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 78.16 万元。工程费已付951.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已付34.21万元,还应付43.95万元,其中 设计费9.24万元、监理费0.50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34.21万元。 项目收支平衡。
三、审计评价意见
桃源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按上级的规定要求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建立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批复工程建设的内容、规模和标准使用资金,实行专账专户、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的支出手续基本齐全。该项目在保护河道自然形态的前提下,提高了防洪保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