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9号
(总第153)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3月10日至5月15日对桃源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桃源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属于全额财政拨款的正科级政府工作部门、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单位核定行政编制5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2016年末,实际在职人员10人,其中:在编在岗8人,借调1人,聘请1人(司机)。内设人防工程和信息保障站1个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6年度,县财政对县人防办年初预算收入566.3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555.49万元(经费拨款55.49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拨款50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10.84万元(预算外)。年初预算支出56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9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7.5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5.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32万元),项目支出405.34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388.3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万元)。2016年度实际执行情况为:总收入434.07万元(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拨款56.07万元(人员经费55.33万元,公用经费0.74万元),项目支出拨款378万元。 总支出39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1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3.7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60万元),项目支出306.91万元。当年结余36.06万,结转下年列收挂往来指标157.53万元。
2016年末,单位共有资产263.03万元,负债为0,净资产263.03万元。
二、 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认为,桃源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作为财政预算执行单位在预算执行方面总体较好,在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基本真实、合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主要表现在:
1.县财政对县人防办预算较为合理,支出预算较为细化;但收入预算欠准确,与实际执行有差异。
2.县财政对人防专项资金预算拨付渠道不合理,预算安排的部分支出不符合异地建设费专项支出规定;人防工程规划设计变更随意性较大,存在损失浪费行为,主要是商城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工程项目损失浪费资金115万元。
3.县人防办在预算执行方面总体较好,公用支出基本合理;但专项资金管理欠规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不缴存非税专户228.52万元
至2016年末,县人防办将所收取的易地建设费228.52万元未缴入非税专户,而是缴入财政结算专户,其中:本年收取38.52万元,上年结转190万元。
(二)违规审批缓交易地建设费13.10万元
2016年1月,县人防办应收取桃源县亚历山大医院建设项目易地建设费16.10万元,实际征收3万元,欠收13.10万元。经查,该项易地建设费由游建国(项目协调组负责人)、杨春建(县人防办负责人)在无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审批同意缓交,于 2016年4月30日 前一次交清。但至审计日止,仍未上缴。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截止公告时止,县人防办高度重视,正组织相关人员,积极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