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8号
(总第152号)
桃源县审计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漆河镇原党委书记余其斌同志
2009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5月3日至5月8日,对漆河镇原党委书记余其斌同志2009年11月至2017年3月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漆河镇现辖五个居委会、23个行政村。下设财政所、社会事务管理站、林业站、水利站、建设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等7个站所。现有在编在职干部职工 123人,其中政府机关29人,站所94人。
(二)任职及分工情况
余其斌同志2009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担任原漆河镇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2015年12月原漆河镇与原黄甲铺乡合并后,余其斌同志继续担任合并后漆河镇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三)资产负债情况
2017年3月末,漆河镇政府机关资产总额578.59万元,负债总额214.30万元,净资产总额364.29万元,剔除乡镇合并中原黄甲铺乡并账金额,相比余其斌同志任职前,漆河镇政府机关资产减少96.49万元,负债减少211.05万元,净资产增加114.56万元。
(四)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2009年11月至2015年12月原漆河镇政府机关以及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合并后的漆河镇政府机关收入共计9833.57万元,支出共计9785.85万元,期间累计结余47.72万元。
二、履行经济责任取得的主要成效
余其斌同志任职期间,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辖区面貌焕然一新;乡镇财力稳中有升,机关收支实现结余;政府机关消赤减债,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票据把关不严,资金支付方式不规范,导致报账单位用虚假非税发票据套取财政资金3万元
经审计,2016年1月29日,漆河镇政府机关列支黄甲铺派出所经费3万元,支出以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列支。经核实,该一般缴款书为报账单位人员自常德桥南某假证制造者手中购买。漆河镇政府机关对票据审核把关不严,且未按要求将资金转入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而是转入报账人员个人账户,导致财政资金3万元被套取。
四、审计处理处罚及审计整改情况
(一)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的规定,已经做出处理处罚并责成单位进行整改。
(二)漆河镇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切实抓好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截止公告时止,上述问题已进行整改。